見工非試工當局籲勿鑽空子
僱主是否需要到澳門以外的地方約見非本地工友見工?勞工局長孫家雄表示,法律上沒有限制見工地點,任何地方都能約見非本地工友見工,但強調見工不等於試工,呼籲各界勿鑽空子。“見工”是指僱主向求職者提出問題,要求回答,求職者毋須做足一日才可獲僱主滿意而聘請,否則僱主每日找求職者見工就不用請人,也不用申請外僱。
《聘用外地僱員法》講解會上,有與會者擔憂勞工局聯合其他部門到地盤“打黑”時,正是其約見非本地工友見工之時,屆時會否觸犯聘用黑工等罪名?孫家雄表示,法律上沒有限制見工地點,任何地方都能約見非本地工友見工。與會者即追問“見工不會視為非法勞工?”孫家雄強調,見工並不等同試工。“難道公司約見非本地人到公司傾生意,政府就當黑工拘捕?相信任何人都會嘈。”
與會者覺得局長回應未夠具體,繼續追問,孫家雄反問:“僱主約工人見工時,是否有求職信等其他文件?見工是否要做足一日,僱主才滿意?如果日日搵人見工就得,唔使請人、唔使申請外僱,法律還有何用?”呼籲各界勿鑽空子,“見工就要真係見工。自己亦見過工,見工時僱主冇叫做嘢,只係提問技術問題,一問一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