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傭替僱主排隊輪托踩界與否受關注
孫家雄:不涉商業營運不違法
【本報消息】《聘用外地僱員法》實施至今兩星期,不少僱主和僱員對有關法律條文非常關注,就連家傭幫忙排隊輪候托兒所名額都不知是否“踩界”。勞工局長孫家雄表示,該法律實施以來運作順利,未有接獲有關法律出現大問題的反映,並強調家務工作的定義是向家庭提供協助,只是向申請人提供家務工作,不牽涉到商業營運就不屬違法。
孫家雄表示,《聘用外地僱員法》實施至今半個月以來運作順利,暫時未收到出現重大問題的反映或投訴;倘若業界對該法律有任何意見,建議收集意見後透過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反映。他透露,勞工局正着手制訂非全職工作制度的勞資關係制度,同時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勞資雙方亦將於本月底前遞交有關《勞動關係法》的書面建議。
被問及近日有家長叫家傭幫忙輪候托兒所名額的做法是否會觸犯法律?孫家雄表示,家務工作意即向家庭提供服務,包括洗衫、煮飯、買餸、照顧家中長幼等,即包括到超市買餸、帶長幼上學或到醫院排隊輪候診症等,故家務工作的性質多樣化,只是向申請人提供家務工作,而不牽涉到商業營運就不屬違法;倘若家傭為他人排隊並收取報酬等或可能牽涉過界勞工。
此外,他在講解會上重申,家務工作不屬於八小時工作制的條文,而是屬不受上下班時間限制,家傭無需遵守正常工作時間的規定,而僱主不需要給予額外的超時工作補貼,一般是以“責任制”,但不會損害僱員享有休息時間、每周休息日、強制性假日、年假及其他保障的權利;強調不受上下班時間限制的情況須載明於書面協議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