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經屋法拖延三年未交立會審議
街總促公開諮詢規範經屋訂價
【本報消息】街總理事長姚鴻明指出,久拖三年至今仍未交立法會審議的經屋法,嚴重阻礙了公共房屋的發展步伐。隨着新經屋的落成,經屋訂價亦備受社會關注。為此,他促請特區政府盡快推出新經屋法,重開經屋競投申請之門,藉此評估公屋實際需求情況,以便制訂澳門長遠的公屋發展規劃,同時更應盡快就經屋定價規範諮詢公衆意見,從法律層面確立具社會共識、公平、合理的經屋訂價機制,讓公屋資源得以合理運用,亦可藉此調節樓市。
新舊經屋成本不一
姚鴻明批評,修訂經屋法例草案推出諮詢公衆至今已三年,但有關法案仍未交立法會審議,立法程序緩慢,嚴重阻礙了公屋發展步伐。隨着新經屋落成,經屋售價再度成為居民關注焦點,當局表示經屋售價將參考溢價金、總成本價格及周邊樓宇價格訂定,但按舊經屋合同興建的經屋與政府自資興建的經屋成本價肯定不一樣,則兩者會否出現不同售價?有關售價是否可隨意訂定?坊間十分關注。
姚鴻明認為,經屋群售價不一致,必定惹來居民非議,因應興建成本的不同,售價確會存在差別,但並不代表政府可隨意訂定經屋售價,有關售價必須有法理根據。因此,特區政府必須盡快就經屋售價的訂定諮詢社會大衆意見,以便建立起具社會共識、又有法律規範的公平、合理經屋訂價機制,讓公屋資源得以合理善用,既不賤賣經屋,亦不高價托市。他表示,經屋法落實實施後,新一期經屋競投申請便可重開,政府便可從中了解到社會對公屋的實際需求,有利特區政府制訂長遠的公屋發展規劃。因應夾心階層的住屋困難,他建議特區政府,應重視及研究坊間建議興建限價樓的可行性。
冀徵盈利稅減炒賣
姚鴻明認為,增建公屋回應居民住屋需求,雖可對樓市起到一定的調節作用,但要遏抑樓市炒風,特區政府必須推出適當的調控措施,防範樓市泡沫化。他建議政府立法嚴格規管樓宇轉售及樓花買賣必須作強制性登記,同時徵收樓宇買賣盈利稅,減少投機炒賣。另外,特區政府亦應盡快推出“房地產中介業務法律制度”,與相關法律配套實施,推動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公屋的發展規劃與城市規劃息息相關,萬九公屋中有多個大型公屋屋村規劃,姚鴻明認為,特區政府應及早結合整體城市規劃,跨司攜手合作做好這些大型公屋群如社會服務、市政、環保綠化、交通、體育、治安、休憩及商業等各類配套設施規劃,回應公屋社區的需要。
賦公屋委會監管權
他指出,萬九公屋計劃是新一屆特區政府的誠信考驗,坊間期望發展公屋的各相關部門能立下軍令狀,加強跨部門協作機制,因應公屋發展時間表,各自訂定具體的工作規劃,主動協作,改掉部門間互相扯皮、行政效率低下等陋習,共同努力,加快推動萬九公屋計劃如期兌現。否則即使上級如何“拍心口”,亦難取信於民。
姚鴻明認為,特區政府必須明確訂定各公屋詳細的發展時間表,增加萬九公屋興建計劃透明度,方便居民有效監督。他表示,“公屋事務委員會”的設立和運作備受關注,民間期望它不只是一個諮詢機構,希望當局適當賦予更大的監管權,讓各委員能代表居民積極監督推動公屋發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