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社區學習人論壇 澳門學習型組織學會
Would you like to react to this message? Create an account in a few clicks or log in to continue.

澳門社區學習人論壇 澳門學習型組織學會

澳門 社區學習 社會教育 讀書會 活動帶領人  社區營造 終身學習 工作坊 成人教育 社會 新聞 手工藝
 
首頁Latest images搜尋會員註冊登入
查看誰在線上
目前總共有 174 位使用者在線上 :: 0 位會員, 0 位隱形及 174 位訪客 :: 2個搜索引擎

沒有

最高線上人數記錄為 506 人 [ 記錄時間 :: 周五 11月 22, 2024 8:22 pm ]
版面
澳門圖書館地圖
社區學習活動帶領人論壇
社區學習活動帶領人 blog
澳門學習者群組

中華民國社區教育學會
陽昇教育基金會
台灣社區通

台灣臺北市學習型城市網

大腦與行為
最新主題
» 澳門社團在社會趨向多元中轉型 陳溥森
聘外僱增設三種條件或負擔  	 Icon_minitime周三 2月 27, 2013 11:54 pm 由 fongkk

»  建龐大檢索網絡儲存整合珍貴史料 各界研啟“澳門記憶”工程
聘外僱增設三種條件或負擔  	 Icon_minitime周一 2月 25, 2013 12:35 pm 由 fongkk

» 澳門年輕人討“要愛”彩頭 登記結婚人數翻倍
聘外僱增設三種條件或負擔  	 Icon_minitime周二 1月 22, 2013 4:24 pm 由 rorolin

» 澳門與歐盟簽訂同聲傳譯合作協議
聘外僱增設三種條件或負擔  	 Icon_minitime周三 1月 09, 2013 6:00 pm 由 rorolin

» 澳門特區政府:噴射船撞浮標意外 暫未發現重傷
聘外僱增設三種條件或負擔  	 Icon_minitime周四 1月 03, 2013 12:33 pm 由 rorolin

» 2012,澳門政制發展邁大步
聘外僱增設三種條件或負擔  	 Icon_minitime周一 12月 31, 2012 12:42 pm 由 rorolin

» 澳門選舉産生12位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
聘外僱增設三種條件或負擔  	 Icon_minitime周一 12月 17, 2012 4:01 pm 由 rorolin

» 獲批公積金提款社保今轉帳 獲批公積金提款社保今轉帳
聘外僱增設三種條件或負擔  	 Icon_minitime周二 11月 20, 2012 11:53 am 由 fongkk

»  賀一誠:交局監獄開支增幅驚人 議員促政府居安思危支出有度
聘外僱增設三種條件或負擔  	 Icon_minitime周二 11月 20, 2012 11:51 am 由 fongkk


 

 聘外僱增設三種條件或負擔 

向下 
發表人內容
fongkk
Admin



文章數 : 14239
注冊日期 : 2009-07-25

聘外僱增設三種條件或負擔  	 Empty
發表主題: 聘外僱增設三種條件或負擔    聘外僱增設三種條件或負擔  	 Icon_minitime周六 五月 15, 2010 6:45 am

聘外僱增設三種條件或負擔 
 【專訪】行政會通過外僱法的補充性行政法規《規範聘用外地僱員許可內設定的條件或負擔》,當中對僱主增加了要求,包括僱主要遵守聘用本地僱員的最低數量保證,以及要接受對可聘用外地僱員數量的重新評估機制等。不過,法規並無明文條款訂定外僱與本地僱員的比例,亦無可讓公眾量度的具體標準,以及無清晰訂定外僱退場機制。但官員辯解,在法規條文內其實已有相關規範,此確保本地僱員得到優先工作原則(詳細見另文)。此外,勞工界認為該法規仍有不足,現時只是初步行出了訂定機制,但具體執行尚有待進一步完備,並督促政府全面及適時公開數據,以讓公眾可以有效監察(見另文報導)。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昨日在發佈會上表示,《規範聘用外地僱員許可內設定的條件或負擔》行政法規是根據第二一/二00九號法律《聘用外地僱員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草擬而成,旨在規範該法律第九條規定的聘用外地僱員許可內設定的條件或負擔。
 他指在該行政法規中,明確規定了在聘用外地僱員許可內可設定的條件或負擔包括以下六種,當中保留第二一/二00九號法律《聘用外地僱員法第九條所列舉的三種條件或負擔(即第一種至第三種),並增設了三種條件或負擔:
 一、設定保證人,以擔保勞動關係中僱主的所有意務得以履行,但僅以外地專業僱員聘用家務工作僱員的情況為限;
 二、僱員須定期接受健康檢查;
 三、在特定地點工作;
 四、遵守聘用本地僱員的最低數量保證;
 五、接受對可聘用外地僱員數量的重新評估機制;
 六、審批實體認為屬合理及適當的其他條件或負擔。
 梁慶庭進一步闡釋法規表示,在遵守聘用本地僱員的最低數量保證方面,行政法規不但規定了聘用本地僱員的最低數量的訂定基準,而且亦規定僱主有義務自未能符合聘用本地僱員的最低數量之日起十五日內採取措施,以便補足有關的最低數量。對於雖已採取措但仍未能在前述期限內實際補足聘用本地僱員的最低數量的僱主,行政法規要求其須於該期限屆滿後五日內向人力資源辦公室提出具說明理由的延期申請。人力資源辦公室應在收到有關申請後十五日內作出決定,並將有關決定通知僱主。
 如僱主不遵守聘用本地僱員的最低數量保證的有關規定,可導致有關聘用內外地僱員許可被全部或部分廢止。
 至於在可聘用外地僱員數量的重新評估機制方面,梁慶庭表示,行政法規規定在同時聘用本地僱員及外地僱員從事同類職業活動期間,僱主因工作量的變化而減少從事該類職業活動的僱員數量時,須自減少之日起十五日內通知人力資源辦公室,以便其在收到該通知後十五日內評估是否需要修改已獲許可聘用的外地僱員數量,並將評估結果告知僱主。
 如僱主不遵守前述的通知義務,可導致有關聘用外地僱員許可被全部或部分廢止。
 最後,為監察行政法規的遵守情況,規定勞工事務局為相關的監察實體。同時,亦規定勞工事務局及社會保障基金須將已獲聘用外地僱員許可的僱主涉及的違法行為或存有不正常供款的情況,通知人力資源辦公室,以便其能更確切掌握與審批聘用外地僱員許可有關資料。◇
回頂端 向下
fongkk
Admin



文章數 : 14239
注冊日期 : 2009-07-25

聘外僱增設三種條件或負擔  	 Empty
發表主題: 回復: 聘外僱增設三種條件或負擔    聘外僱增設三種條件或負擔  	 Icon_minitime周六 五月 15, 2010 6:46 am

聘用外僱行政法規無比例制及退場機制 官說雖無機制實有規定 
 【專訪】訂定本地僱員與外地僱員的比例制以及設立外僱退場機制等,一直是勞工界的訴求,但行政會通過的《規範聘用外地僱員許可內設定的條件或負擔》行政法規,對此並無清晰和具體條文訂定。行政會發言人和一眾相關主管官員昨在發佈會上多方解說,一再指法規雖無寫比例制和退場機制,但其實已有此規定,當中主要是規定僱主要遵守聘用本地僱員的最低數量保證,以及要接受「可聘用外地僱員數量的重新評估機制」等等。
 政府早前聲稱會制訂切實保障本地僱員的行政法規,是以行政會通過的這項屬於外僱法的補充性行政法規自是備受關注,政府昨日在行政會發佈會亦似有「嚴陣以待」的安排,除了如常由行會發言人梁慶庭闡述該法規內容外,還特意安排了勞工局局長孫家雄、人資辦主任黃志雄及法務局局長張永春等一眾官員都有到會,回應傳媒的提問。
 對於法規中規定了僱主要「遵守聘用本地僱員的最低數量保證」,以至訂定了基準,但如何量化這「最低數量」呢?法規並無具體指標。對此,梁慶庭則表示,在法規中是規定,聘用本地僱員的最低數量須以審批實體在考慮給予聘用許可時市場需要,經濟環境和產業增長趨勢,以及僱主當時已聘用的本地僱員數量作為訂定基準。他指,根據這條款以及其他法例可保障本地僱員優先工作原則。
 記者亦追問到,訂定了要僱主聘用本地僱員的最低數量,但對聘用外僱數量為何沒有上限呢?以及無具體指標下,會否讓審批實體可任意決定?梁慶庭表示,政府了解社會呼聲,在實際工作層面已推進,包括訂定了建築業一比一制。但由於不同行業有不同實際情況,而且即使同一行業的不同企業也有不同經濟規模和不同經營狀況,尤其中小企是有其實際情況,所以在審批時對每一個個案會有不同做法,但總體上是進一步嚴格,同時亦不妨礙對制度進一步完善,而且在此行政法規已較外僱法相關規定是新增多了三項條件和負擔。
 法務局局長張永春則認為,在該法規實際上是回應了比例制及退場機制,當中主要兩條是,保證本地僱員最低數量,以及僱主要接受對可聘用外地僱員數量的重新評估機制。他亦指,如果通過法規訂定比例,但本澳有這樣多行業,要訂一個比例是不現實且不具操作性,「就算同一行業由於規模大小或實際情況,難以硬性訂定比制。不過現有(本地僱員)最低數量保證,人資辦對每個申請或審批時,實際上考慮了相應比例,你(聘)有幾多本地人,我批你幾多外僱。」同時法規要求批的數量,不能為申請外僱而報大數,更不能聘請了外僱就炒本地人,「法規明確了你答應(聘本地人)咁多就咁多,不可低過此數量。這是回應外僱法保障本地人持續就業。」
 至於外僱退場機制問題,張永春指法規的重新評估機制是規定,同一工種有外僱及本地人,當不再需過多員工時,要先解僱外僱,只是法規不用退場機制的表述,「所以評估機制,如出現此情況,僱主自己知減了工作應優先解僱外僱,另外如果解僱本地人也要通知人資辦,人資辦可重新評估而相應減少(外僱),無用到退場機制四個字,但是達到此目的。」
 人資辦主任黃志雄表示,人資辦在成立半年時,已對僱主獲批外僱是加了規定聘用最低本地人數的條款,現在法規亦作出了規定。他亦指人資辦會透過社保基金核實人數,如有懷疑會作出跟進處理。他又認為,透過評估機制,可以掌握到某行業若失業率高而非因外僱取代本地人,當局可能減其外僱數量。同時如是大企業拉走本地人時,人資辦也可評估到同一行業不同企業情況和用人數量,此有助審批時拫據實際情況處理。他強調,不會因輸入外僱而取代本地人。
 勞工局長孫家雄表示,根據法規第五條,監察法規執行由勞工局做,勞工局每天到有外僱企業巡查,核對本地僱員數量,配合法規。而在批示有一條件是本地僱員數目多少,會將資料通知人資辦;如有僱員投訴被解僱,也會通知人資辦。他亦指,重新評估機制是有需要,「當聘用本地及外僱時,如工作量少了,出現僱員變化,政府要知,否則保障無力,除了我地查,僱主也要自行通知,更好監察市場變化。」◇
回頂端 向下
 
聘外僱增設三種條件或負擔 
回頂端 
1頁(共1頁)

這個論壇的權限:無法 在這個版面回復文章
澳門社區學習人論壇 澳門學習型組織學會 :: 政府行政 :: 勞工-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