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遊行人士偏離規定路線明知故犯
警方搜證滋事者交檢院處理
【本報消息】對於“五一”遊行當日發生的警民衝突事件,保安司司長張國華表示,警方按照法例有權修改遊行路線,並已在遊行前公佈有關修改遊行路線的決定,遊行人士必須遵守。對於當日有遊行人士不理會警方勸喻,明知故犯,偏離警方規定的遊行路線,警方目前正跟進調查,搜集證據及識別滋事人士身份,稍後會送交檢察院處理。
張國華回應“五一”遊行警民衝突事件時指出,警方當日已非常克制,使用最低武力及最輕的裝備處理事件。根據法例,治安警察局有權以維持公共道路上行人和貨物的良好交通秩序,或基於與某些設施維持最起碼距離的公共安全的理由限制示威。警方在“五一”遊行前,已知會要求途經新馬路的發起團體,警方已修改遊行路線,並對外公佈。“五一”當日,有人不遵循警方訂下的遊行路線行進,不理會警方勸喻,偏離警方訂定的遊行路線,屬明知故犯。對於事件存在有人涉嫌違抗警令的問題,張國華表示警方現時已跟進事件,搜集證據及識別滋事人士身份,在完成調查後會送交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