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源頭立法宣傳普法監督執法協助司法
林香生:四重點開展維權工作
工聯副理事長林香生在研討會上介紹工聯過去的維權和幫扶失業工作的概況。他指出,回歸以來,澳門社會和經濟發生很大變化,為更好地了解工作對象,有必要檢視經濟結構轉型和職工隊伍的變化。開展維權工作須注意源頭立法、宣傳普法、監督執法、協助司法等四大重點。
林香生表示,現時澳門的統計失業率不高,然而結構性失業仍會較長期地纏繞弱勢的職工,尤其是中壯年低技術的職工,其次是行業性的就業不足情況嚴重,如建築業。過去十年,政府雖然在勞動立法上有所改進,但“欠缺訂明優先聘用本地僱員、嚴防出現外僱取代本地僱員的制度;欠缺明晰的外地僱員退場機制;欠缺防止外地僱員因勞動力價廉與本地僱員造成不正常競爭的機制;欠缺有效監管和對違法企業的嚴厲處罰;欠缺有效打擊黑工的綜合手段”。“五缺”導致有關問題長期存在,並侵害職工的就業機會和其他勞動權益。因此,工會須繼續敦促政府採取有效舉措解決本地人就業問題。
外僱法實施後,保障本地人就業權益不受衝擊是工會維權的重心工作之一。工會認為,輸入外僱政策首先在於量,在考慮經濟和社會兩方面因素,明確一些行業和工種禁止輸入外僱的前提下,訂定一個輸入外僱的總量,並在具體行業、工種和企業訂定本地工人和外地勞工的具體人數比例,以及訂定有關外僱的退場機制,嚴防勞動市場供求失衡;同時,政府在審批輸入外僱申請的過程中,必須考查申請單位開具的薪酬和待遇是否符合本地工人的薪酬標準,避免產生大量廉價勞工。
工會爭取和維護職工權益時必須深入基層了解行情,更要注意源頭立法,研究現行的法律法規有哪些是空白,哪些在執行上存在漏洞或灰色地帶,提出設立及修改建議。宣傳普法,既要增強工友認識勞動權益保障,又使工友進一步認識工會的維權形象。
監督執法則要求工會積極協助工友調處勞資糾紛,一方面要求所有工作人員對勞資糾紛有高敏感度。工會工作人員在接觸和聯絡工友時,要經常提醒工友覺得自己的權益受損或遇到勞資糾紛時,應該立刻找工會商量、尋求調解。另一方面透過調處勞資糾紛的過程中,了解法律法規的不足,從而提出修法建議,填補缺失。
協助司法方面,要求工會根據《勞動訴訟法》和《行政程序訴訟法》的規定,協助一些在勞工局斡旋無效而在檢察院歸檔的勞動糾紛,或因行政失當令勞動糾紛喪失時效的案卷,通過法院訴訟去裁決,從司法上爭取應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