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為困窘的母親節埋單?
危機預防?名額不足,始自今日?
今年的母親節,某些民衆或許十分難忘。這天,他們未能感受子女承歡膝下的快樂,也沒有旁人對為人母者的眞誠祝福,相伴的只有小板櫈、大雨傘,還有悶熱難耐的漫漫白晝和雷電交加的風雨長夜。這不是惡魔降臨的童話故事,而是本地某託兒所門口的眞實場景。面對一額難求的入託困境,廣大父母瘋狂而無奈的選擇惟有“提前幾日,晝夜守望”,呈現出全副武裝、大排長龍的壯觀景象。這樣的場景,再次暴露了行政決策預見能力不足的根本問題,也或許驗證了“人無遠慮,必有近憂”的眞確性。
北宋時期,政治家、文學家范仲淹表達了“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個人抱負。這種樂憂觀不僅體現了為官者“在其位,謀其政”、為民謀福祉的社會承擔,更是決策者未雨綢繆、防患未然的政治預見(Proactive Thinking)。託兒服務供不應求已不是突發事件,早前雖有家長反映情況,卻因勢單力薄、人微言輕而未被重視。倘若主管的行政單位能夠居安思危,預先對人口出生率及雙職家庭發展趨勢等進行科學調硏,提升決策的前瞻性和預見性,情況或許不至於此,正所謂“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當然,這也從另一個側面敦促我們敎育工作者,在今後的敎育過程中加強培養學生的預見力。
危機處理?窘局紓緩,問題衍生
面對託兒所服務供需失調的現狀,依《澳門日報》(2010年5月8日,A01版)報道:“社工局正進行規劃,通過託兒所搬遷或擴充,本年內分佈氹仔、筷子基及新口岸將增加三百四十九個託額;另對一些具有條件的託兒所,將適度調升服務名額。同時亦會修訂法律,將現時每班廿五人的託兒收生限額上調至每班廿八人……”乍看,增加收生名額、擴大班級規模,不失為一條權宜之計。可仔細一想,這種應對危機的做法,不過是一劑治標不治本的止痛藥。此舉或許紓緩了學額不足的“量”的問題,但隨之衍生的是更複雜而深遠的“質”的問題。如果當初每班二十五人的班級規模,是為保障兒童身心發展最基本權利而設,那麼,草率擴班是否意味背離了這樣的初衷和原則?危機處理中朝令夕改、政策變動頻繁的做法,是不是決策前瞻性和預見性不高的反映?
危機之外?市場需求,過度敎育
託兒所名額不足的問題,同時也引起外界關於“過度敎育”危機的關注。社工局局長對此作出回應:“託兒服務屬於輔助性照顧服務,主要為家長或雙職家庭提供日間託管幼兒的服務,一些有家人照顧的幼兒不一定需要入託,更不應因此而妨礙兒童報讀幼稚園;兒童專家亦認為幼兒不應過早進入正規學習階段,過去社工局亦曾要求託兒所不要敎導小朋友寫字。”由此可見,政府是將託兒所定位為提供輔助性服務的社會機構,而託兒所隸屬社工局管轄的事實也恰是其社會服務屬性的最好說明。託兒所的出現,是回應社會經濟發展產生“外判(家庭)敎育” 需求應運而生的社會機構,原本是為無暇照顧孩童的雙職家庭提供輔助性照顧服務,與普及敎育並無必然聯繫。但時至今日,家長對託兒所的期望已不止看護和照顧這麼簡單。知識、技能、文化等“厚望”逐漸改變了其服務初衷和起始目標。或許還沒到“教寫字”那麼誇張的地步,但所謂“系統”的課程和敎材,對於那些三個月至三歲的孩子,難道還不算是“過度敎育”嗎?社工局表示會發佈託兒所指引,指出未來託兒所的“敎學方向”。筆者擔心,到最後,託兒所服務員會否像幼稚園敎師一樣“趕進度”?對公共事業的規範和指引固然是政府的職責和承擔的體現,但政策制定過程中,須立足幼童的權益,尊重孩子發展的規律。在幼兒敎育已經學前化甚至小學化的今天,如果再把託兒服務捲入幼兒敎育的漩渦,壓縮幼兒本已所剩無幾的生活,這應該不是我們所期望看到的。
(敎育,怎麼一回事?之八)
黃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