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在權就電單車縱火案質詢
【特訊】立法議員吳在權表示,沉寂一時的電單車縱火案又再發生,日前美的路主教街電單車泊車位又發生電單車縱火案,由於剛剛在大廈正門發生,火警令大廈梯間濃煙密佈,大廈住戶被困,幸未造成人員傷亡。
本澳電單車泊車位嚴重不足,當局設法在合適路段設置電單車泊位無可置疑。相對汽車停車位每個泊位之間,會預留空間汽車出入與及讓行人通過,但在大廈門口的行人路旁經常出現幾十公尺綿延不絕的電單車陣,並沒有預留空間供大廈住戶及行人通過,對市民出入非常不便,當發生火警時更嚴重影響大廈住戶逃生。今次的電單車縱火案就正正發生在大廈門口的電單車泊車位,濃煙滾滾令大廈住戶逃生無門。
電單車縱火案曾經成為澳門的「風土罪案」,雖然近年警方加強巡邏而縱火案有所收歛,但警方在明,縱火者在暗,在警力有限的情況下,應加大科技應用,充實偵查力量。保安範疇施政方針亦再次提出科技強警,當局計劃本澳分階段完成安裝四百二十多支電子監察系統鏡頭,首階段以出入境口岸為優先試點,次階段是車輛及道路監察系統,第三階段則針對各治安黑點。電子監察系統計劃轉眼間已經十年時間,但當落實安裝監察系統時,計劃第三階段才針對各治安黑點安裝監察鏡頭,當局雖然加大科技應用,但真正能夠充實偵查力量又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
為此,他向行政當局提出如下質詢:
一、本澳電單車泊車位嚴重不足,當局設法在合適路段設置電單車泊位無可置疑,但在大廈門口的行人路旁經常出現幾十公尺綿延不絕的電單車陣,並沒有預留空間供大廈住戶及行人通過,對市民出入非常不便,當發生火警時嚴重影響大廈住戶逃生。請問行政當局,為著「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怎樣於行人路旁增設電單車泊位後,更能考慮市民進出大廈之必須及火警逃生需要通道?
二、電單車縱火曾經成為澳門的「風土罪案」,雖然近期沉寂一時,但近期又發生電單車縱火案,嚴重影響大廈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雖然當局計劃全澳分階段完成安裝四百二十多支電子監察系統鏡頭,首階段以出入境口岸為優先試點,次階段是車輛及道路監察系統,但第三階段才針對各治安黑點。請問行政當局,何時才開始落實安裝電子監察系統?具體時間表如何?為保障社會環境穩定,維護居民生活安寧,會否認真考慮針對各治安黑點調整為首階段安裝電子監察鏡頭?
三、治安當局多次強調針對電單車縱火案加強巡邏,但仍時有縱火案發生。警方多次成功偵破縱火案拘捕疑人包括有未成年少年,及一時衝動而放火發洩者。預防縱火案除完備安裝電子監察系統作為提高偵察手段確必須外,但對市民提供預防及教育同樣重要。請問行政當局,為預防縱火案的發生,怎樣採取防患於未然的措施,怎樣加強宣教活動等,以期達到提升公民守法及青少年德育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