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業牌照工作證續期費獲豁免
優惠措施配套法規拖逾半年出台 政府檢討
【本報消息】行政會完成討論《豁免由旅遊局發出的准照及工作證的續期費用》行政法規草案,訂定於去年十二月卅一日或以前已獲旅遊局發出牌照的場所,及已獲發工作證的旅遊從業員,可以豁免旅遊局發出的執照及工作證一次續期費用。已繳付費用的場所或人士可獲退款,旅遊局將直接與有關機構及人士聯繫。
屬支持旅業措施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由於全球經濟進入調整期及受甲型H1N1流感肆虐等因素影響,去年澳門旅遊業明顯受衝擊。為紓緩經濟下滑對業界造成的影響,政府於去年五月推出“支持澳門旅遊業界方案”,支持澳門的休閒旅遊、商務旅遊、航空業及支持四川復甦旅遊業。方案實施後,旅遊局於同年七月下旬檢討方案,建議新增豁免旅遊局發出的執照及工作證一次續期費用。
因此,旅遊局於去年十月一日起實施一次性豁免牌照及工作證續期費用,作為支持方案的其中一項措施。受惠者包括在去年十二月卅一日或以前已獲旅遊局發出牌照的場所,及已獲發工作證的旅遊從業員,即酒店、公寓、餐廳、舞廳、酒吧、蒸汽浴及按摩、健康俱樂部、卡拉OK、旅行社、導遊及接送員。有關場所及人士可獲豁免繳付該方案實施後的首次續期費用。
旅局辦退款手續
行政法規草案訂定,該項豁免屬一次性措施,追溯至去年十月一日開始實施。去年十月一日至今年五月十五日期間,共有八百四十七間場所及一千三百七十名旅遊從業員須繳付牌照或工作證續期費用,總額為五百○九萬三千多澳門元,目前有二百七十九間場所或從業員繳付了續期費用,共一百二十六萬三千多澳門元。旅遊局正準備已繳付續期費用的場所或從業員的結算單,盡快直接通知相關的持牌人或利害關係人,辦理退款手續。
對於該項措施已實施近八個月才制訂相關的行政法規,梁慶庭承認政府在法律配套方面未能緊跟政策需要,政府今後會檢視有關問題,並因應需要改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