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崇德:依法施政治澳之本
實行法治重在教育倡法律進課堂列公僕考題
原澳門特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許崇德表示,依法施政對澳門有重大意義。依法施政需要建設完善的法律體系,需要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需要安定的政治環境。在現今新形勢下,繼續堅持依法施政是治澳之本。實行法治,重在教育,建議特區政府加大法制宣傳教育,除了社會宣傳外,可研究澳門的各級各類學校能否普遍增設法律課,使法律進課堂、進教材,並作為考核政府工作人員的一項內容。
人治有違人民利益
許崇德昨日上午主講“新形勢下的依法施政”專題講座時指出,對澳門來說,如何治理好特別行政區,使澳門繁榮發展,依法施政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依法施政就是實行“法治”,法治必須根據法律,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表現,代表人民的利益。所以依法施政就是依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來管理特區。人治則是依照領導人的個人意志辦事,領導人的水平和品德有高有低,其意志可能符合人民利益,亦可能不符合甚至違背人民利益,所以人治是不好的,甚至有害。
許崇德指出,依法施政的優點在於法律具有穩定性,是不能輕易改變的,所以必然取信於民,能使人民知所適從;亦是公開的準則,具有透明性,根據公開的、透明的法律規範,政府可以約束市民的行為;又便於群衆監督政府,亦便於各機關、各部門之間互相制約、互相配合。
法律法規與時俱進
至於澳門現正面臨的新形勢,許崇德認為,特區成立十年半來,已經積累了大量的成功經驗,為澳門今後的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特區新領導班子在此基礎上,繼續創新,必然大有作為。由於財力不斷增加,特區政府有了較好的條件,致力於改善民生,增強社會福利,緩解民困,並已贏得了市民的擁護和愛戴。中央授權澳門租用橫琴島土地使用,以及批准澳門三百五十公頃填海造地計劃,均為特區發展創造了條件。
許崇德指出,依法施政需要建設完善的法律體系,澳門要嚴格地、正確地執行基本法及在澳門特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需清理不抵觸基本法的澳門原有法律、法令、行政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文件;立法會制定的法律及行政長官制定的行政法規今後要與時俱進,根據實際需要不斷制定新的法律。澳門完成了基本法第廿三條的立法,是顧全大局的正義行為,遠遠超過香港的立法滯後狀態,並以實際行動駁斥了“廿三條立法損害人權和自由”的謊言。
公務員須德才兼備
許崇德認為,依法施政需要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法律的實施不能只憑一、兩位領導人,而是要靠每一名公務員在各自的崗位上勤奮工作,才能貫徹、落實法律的各項規定。建設公務員隊伍目的在於使每個公務員都能達到德才兼備,愛國愛澳、忠於職守、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市民服務;同時熟悉業務知識,具有較強的辦事能力。公務員依法辦事,廣大群衆就能從公務員的所作所為中,體會到特區政府是公正、無私,是為人民利益做事的好政府。
冷靜理性表達訴求
許崇德強調,依法施政需要安定的政治環境,社會的不安定主要分兩方面,一是惡性案件頻繁發生,澳門特區成立以來已根本改變有關情況,成績有目共睹。二是群衆鬧事,雖然基本法規定澳門居民有遊行示威的自由,但這樣的行動畢竟無助於澳門特區的穩定繁榮,所以市民應慎用這種自由權利。市民可盡量利用民主渠道,冷靜、理性地表達訴求,在團結的基礎上共同協商,解決問題。
政府宜疏導免激化
許崇德指出,澳門歷史上很少發生對抗性的衝突,但近年情況有變,遊行示威發生了衝突,香港的“長毛”之流也竄到澳門渾水摸魚,這種狀態可能是以前在澳門的歷史上沒遇到過的新情況。在複雜的形勢下,對於群衆上街的事態,應看到其對社會安定的不良影響,但只要沒有嚴重違法,政府還是要堅持疏導和勸說,避免矛盾激化。至於對待那些來自外埠的幕後黑手,只要證據確鑿,則必須毫不留情,繩之於法,嚴厲打擊。
許崇德認為,在新形勢下繼續堅持依法施政,是治澳之本。實行法治,重在教育,建議特區政府加大法制宣傳教育。除了社會宣傳外,可研究澳門的各級各類學校能否普遍增設法律課,使法律進課堂、進教材,並作為考核政府工作人員的一項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