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昨辦三解釋會向員工詳析內容
新民署人員通則下月中生效
【本報消息】新《民政總署人員通則》即將生效,為使相關員工能了解新通則的內容,民政總署於昨日舉辦了三場解釋會,介紹有關新修訂人員通則的內容,該新通則的內容基本與《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所規範的權利和義務一致。
36職程合併13職程
出席解釋會的包括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民政總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行政暨公職局長朱偉幹及多位民署管委會成員,向民政總署個人勞動合同工作人員介紹及解釋新《民政總署人員通則》。
新通則已獲行政長官確認,並將於六月十五日生效,新通則的職程總框架、晉級、晉階等方面,基本與第一四 / 二○○九號法律通過的公務人員職程制度一致。
新通則亦簡化了職程的設置及調整不合時宜的部分職程,將原有的卅六個職程合併為十三個,部分有新的職稱;另外亦新增文案、攝影師及視聽器材操作員及技術稽查三個職程,為員工提供更佳的工作條件及發展前景,從而加強人員士氣及對本身職程發展的期望。
新修訂的人員通則不但與《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規範下的權利及義務趨向一致,如假期及缺勤等方面,亦維持了部分本身的特色,以配合實際所需,如無薪假、長短期合同、非全職制度等相關內容。所以,新通則不但體現“同工同酬”的理念,亦具有彈性,給予員工選擇的空間。相關員工可由今年六月十五日起至十二月十三日的一百八十日內,自由選擇轉入新《民政總署人員通則》,或沿用現行的人員通則。
新通則經長期研究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表示,新《民政總署人員通則》是經過長期研究,比較及參考特區政府新的職程制度,審慎、嚴謹及循序漸進修訂,逐步統一人員的權利與義務,對相關員工的薪酬點、福利、年假及晉升機會等均有明顯的調整。期望相關員工能充分了解新通則的內容,亦敦促民署及行政暨公職局的領導及主管須對員工提供協助及解釋,讓員工作出正確的選擇。
民政總署管委會主席譚偉文表示,受人員通則規範的民署人員約有九百人,佔民署全體員工超過三分之一,新通則的生效是配合整套公職法律制度改革步伐,尤其是第一四 / 二○○九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生效後進行民署人員通則的修訂符合統一權利義務的立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