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廈兩管非法旅館亂象紛呈
政府宜確認分層樓宇管理機關
在分層樓宇法律制度研討會上,多名學者分別就因法制不完善導致樓宇管理出現的各種糾紛建言獻策,提出各自的意見和建議。總括而言,學者期望政府能正視樓宇管理存在的問題,完善相關法律制度,設立分層樓宇管理機關確認制度,以及明確法律執行部門的權限和職能,堵塞法律理解差異等空缺,解決“雙胞”、“一廈兩管”及非法旅館等亂象,以保障居民的居住質素。
法律漏洞導致雙胞
法制研究會會長陳華強指出,相關分層樓宇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以及對法律理解上的分歧,導致樓宇管理屢現紛爭,產生如管理機關“雙胞”、管理機關繼承不清、“一廈兩管”等混亂情況,特別是管理機關產生“雙胞”情況令分層建築物公共部分管理混亂,管理機關收入不足,沒有能力承擔公共部分的開支。尤其是管理員的薪酬、公共部分水電費等,出現面臨斷水、割電等情況。如廣福安花園、海濱花園等。
陳華強指出,現時的法律制度缺乏確認管理機關的機制,令有人存心利用法律漏洞,透過不承認已召開分層所有人大會選出的管理機關,認為有關管理機關選舉非法,重新召開另一次所有人大會,選出新的管理機關,致管理機關鬧“雙胞”,使大廈管理秩序混亂。要解決有關問題,他建議政府修改分層樓宇法律制度,並在修法前,設立一個分層建築管理機關確認制度,解決“一廈兩管”及管理機關“雙胞”等現象。
科大法學院助理教授葉再興以非法旅館作視野,闡述政府部門間職能的分配和職務協作具有重大的法制利益。非法旅館不僅擾亂其他業主權益,更嚴重破壞公共秩序、損害公共利益,已成為長期困擾居民的社會頑疾。由於相關部門的職能、權限不清,簡單的協調及警告根本難以威懾非法旅館經營者。除非法旅館外,要解決層出不窮的分層樓宇管理問題,包括高空擲物、跳窗逃竄、濫租車位、亂倒垃圾等亂象,主動介入協助業主自治團體開展工作,以及協助旅遊局共同執法,房屋局的角色不可或缺。因此,建議加大房屋局的監管職能。
旅局執法喧賓奪主
對於打擊非法旅館,葉再興認為將部門監管職能賦予旅遊局是喧賓奪主做法,指出房屋局本是專責樓宇管理的機關,但禁止經營非法旅館法案卻將監管樓宇管理秩序的職權轉移至旅遊局,這種職權的派發、權限的設置令人吃驚。有關法案無視房屋局在樓宇管理上的專業性,無視行政管轄和執行一體化的原則,這種喧賓奪主、本末倒置的做法,使法案缺乏實質性的法理依據。
從修法的設計上看,行政當局依行政事務、行政範疇劃分權責,反映了行政當局與權力分配和機構設置方面的尷尬。葉再興指出,大廈秩序混亂是形成非法旅館的最大問題,政府雖欲立法打擊的魄力,卻未賦予房屋局實際權限介入私人樓宇,反透過交叉錯配權限,令各相關部門在執法方面因缺乏專業技能而無所適從,部門間能否在執法過程中密切合作成疑,旅遊局能否有效行使監察權亦令人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