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力量就澳環保概念性構想發表意見
環保政策診斷重要落實艱巨
【本報消息】就環境保護局推出“澳門環境保護概念性規劃構想(2010-2020)”徵集意見文本,澳門公民力量就此議題邀會員及公衆參與討論,將所收集的意見與建議統合整理,根據“構想”中提出的“六大規劃策略”提出意見書。
訂半島綠化標準
一、必須合理界定澳門城區綠化覆蓋標準。澳門半島、氹仔和路環一直是三個被珠江水系相隔的獨立城區,儘管現時氹仔和路環已被大規模填海造地連成一起,但澳門與離島仍被海水隔開,明顯是兩塊獨立的城區。所以,當政府在強調澳門的人均綠化面積約二十多平方米時,不少居住在澳門半島的居民卻只感到綠色生活正日趨縮減,因為若以居住在澳門半島的人口和綠化程度計算,人均綠化面積僅為兩米。因此,公民力量認為,政府必須從速界定合理的澳門半島城區綠化覆蓋標準,並將澳門整體人均綠化面積及澳門半島居民的人均綠化面積增加的同時,列為將來的綠化工作目標,以保證居住在澳門城區的居民,日後的生活環境同樣可以改善。
二、必須訂定量化的環保工作目標。任何工作要衡量成效,必須事先訂定量化的標準。目前“構想”當中沒有整體環保工作的短、中、遠期目標的量化內容,例如在未來的目標年限內,環保工作可令市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是多少天;城區的綠化覆蓋率是多少;人均綠化面積有幾米;交通產生的空氣污染比率減多少等。因此,建議政府在下一階段的環保工作總體規劃中,訂定具體的量化工作目標,以確保將來工作執行時,有衡量工作成效的具體標準。
促規範工程污染
三、必須及早制訂工程及建築的環保節能規範。對工程引致的污染,目前“構想”中只說明會透過修訂環境噪音法例監管工程噪音,可是,工程不只會帶來噪音,還會影響空氣質素,工程廢料如處理不當也會對環境構成長久的威脅。而且,根據政府近期的公佈,未來數年,本澳將處於各項大型工程和城建項目的高峰期,如萬九公屋的建造、輕軌動工、路氹城區的大型酒店項目、新城填海用地等,這些大型工程和城建項目若缺乏法制監管和指引,只依照過往的粗放方式監管,本澳很可能只能重回二 ○○五至二○○八年那段期間,各項大型工程所造成的煙霧迷漫的污濁環境。因此,公民力量建議,政府應及早對工程引致的污染規範。
四、研究引入生產商回收舊電器制度及膠袋徵費制度。隨着近年經濟及科技的迅速發展,居民生活因應各式各樣家庭電器的幫助,得到前所未有的便利。當中引伸置換舊電器時所引致的環保問題。由於不少電器中都有使用重金屬及有毒物料,若以堆填方式處理舊電器,將會構成土地污染問題,污染地下水,影響生態。若焚化處理,亦會產生有毒氣體,影響居民健康。由於生產商對其產品應是最了解的,所以建議引入生產商回收制度,減少不當處理舊電器所引致的污染。
另一方面,本澳已推行了無膠袋日環保宣導活動兩年,可是活動成效並不突出。因此,公民力量建議,研究仿傚其他地方推行膠袋徵費制度,透過制度逐漸改變居民使用膠袋的習慣。
賦環保局執法力
五、必須加強對酒店業的監管。因應本澳旅遊業的發展,未來酒店的房間數目將超逾四萬間。數目龐大的酒店,不僅耗用大量的電力和食水,同時,其清潔房間時也產生不少污染問題,大量的旅客也會產生龐大的生活污染物。目前,“構想”中僅以“深化環保酒店計劃,宣導環境友好型旅遊模式”為工作目標,即以宣導酒店業自律為方向。公民力量認為,在這方面,政府不能單靠業界自律管理,還必須加強監管,甚至應訂定指引和罰則。因此,未來的規劃文件應加入此一內容。
六、環保局職能需要重塑。是次“構想”花了不少篇幅介紹目前澳門居住環境面對的問題,公民力量認為,相關介紹反映了澳門的實況,也為“構想”中提出的未來環保工作提供了相對充分的理據,“構想”中提出的五十項行動構想,也逐一應對了本澳現存的環境問題,將日後的工作歸納在研究、法律監管、政策約束及宣導教育當中。可是,過去每當遇到公衆批評政府環保工作不力時,前環委會往往強調是法例沒賦予其足夠權限,這也是社會普遍支持成立環保局的重要原因。因此,要使環保工作取得成效,除了加強宣傳教育和完善法律外,也必須加強監管、執法和懲戒環節。目前“構想”中基本上欠缺了如何落實監管和執法方面的內容。建議應重塑環保局職能,給予其對環保相關法例的執法權力,以致能夠有效率及有系統地落實各層面的政策及行動。
最後,由於規劃和構想本身是概念性的,專項規劃中提出從各環境元素(大氣、水、生態、噪音、固體廢棄物)詳細規劃,這個分類須整合市民意見,結合市民生活需求和問題情況,進行科學、系統的調查和研究,制訂出有針對性的、細緻的整改方案和可行的操作措施。簡言之,前期的規劃和診斷固然重要,後期的落實更為艱巨和長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