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政策有短中長期措施
房局向社諮會簡介職能回應大廈滲漏水等問題
【本報消息】房屋局向分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舉行職能簡介會,社諮會委員亦就當局的房屋政策以及大廈滲漏水投訴處理等問題提出意見,房屋局在回應時表示,政府對公共房屋政策已有短、中、長期的措施,對於大廈滲漏水投訴問題,當局會做好協調支援工作,亦呼籲小業主能自律合作,切勿以一己之私,對鄰居造成困擾及負上民事責任。
職能簡介會日前於營地活動中心舉行,房屋局副局長譚光民、公共房屋事務廳廳長鄭錫林及樓宇管理事務廳廳長繆燦成,向社諮會介紹房屋局的架構職能、各項樓宇維修基金計劃以及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處理投訴的情況,出席的社諮會成員包括召集人張素梅,北區社諮會副召集人吳素寬、楊達威,離島區社諮會副召集人黃永曦、冼志陽以及各區社諮會委員。
會上,社諮會委員除聽取房屋局代表的介紹,亦就關注的問題提出意見,當中不少委員都表示,本澳樓宇塞渠滲漏的情況普遍,特別是舊式低層樓宇就更容易出現,現時政府已設立跨部門的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作專責處理,但若被投訴一方不合作,中心會如何跟進有關投訴以及解決對居民造成持續的困擾。另外,政府的房屋政策亦是討論的重點,有諮委表示,現時有關經濟房屋相關法規進行修訂,擔心新法規推出後會影響現有輪候名單排序,特別近年雖然不少居民經濟收入增加,但仍遠追不上持續上升的住房價格,期望當局在訂定新的入息上限時,能充分評估現時的房屋價格作出合理的調整,避免有真正住屋需要並已輪候多年的申請者被取消輪候資格。
房屋局回應時表示,目前由房屋局統籌的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共收到三千多宗投訴,經評估分析有一千一百多宗已立案,當中四百多宗已成功解決,其餘的七百多宗佔了大部是因被投訴的小業主不合作而令工作難以進行,中心一方面會積極協調與小業主溝通並提出解決方案,若被投訴人仍不合作,中心會評估滲漏水的源頭及風險情況,建議投訴人先進行處理再以民事途徑索償。當局強調樓宇塞渠滲漏的問題,最重要是居民合作,期望居民能清楚自己的責任,從協商中解決問題,以免影響睦鄰關係及負上法律責任,政府亦會加大有關宣傳提高居民的意識。
在公共房屋政策方面,譚光民表示政府已有短、中期措施及長遠策略,協助各階層的住屋需要,包括已推出社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自置居所貸款利息補貼及自置居所信用擔保計劃等短期扶助措施,並已加緊興建公共房屋,於二○一二年前落實興建一萬九千個公屋單位,長遠亦會預留用地,為未來公屋規劃作準備。在經濟房屋法規的修訂中,收入上限的調整已有合乎實際社會環境的初步估算,原則上對現有經屋申請者輪候排序不會有影響,但新法生效會以新的標準評訂申請者的上樓資格,令公共房屋資源得到更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