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賜指當年通則不公平並應向有關高官問責 民署人員新則應溯及六年前
【專訪】新的民政總署人員職程通則在今日生效實施,直選立法議員及公職人員協會負責人高天賜指出,於零四年的原通則造成民署一些人員相對於其他政府部門同職級人員處於不公平狀況,政府應對新法追溯回到零四年生效,以金錢補償這部分民署人員過去六年的損失;他並要求政府追究當年制訂民署人員通則的高官之政治責任,以體現問責精神。
高天賜昨向傳媒表示,新的民署人員通則其實是民署員工由零四年就開始爭取到現在的結果。而現在新的通則基本讓民署與政府其他部門的收入福利待遇相同。
但是他批評,在零四年制定的民署人員通則相對於其他以公職法通則的政府部門人員處於不公平狀況,主要包括:第一,部分民署人員薪酬點數較其他部門人員為偏低;第二部分民署人員一年只有十一日的年假期,但其他部門則享有二十二日年假;第三,如果額外承擔非本職工作時,卻無補償。他指,這些不公平情況在新法得到了糾正,然而,由零四年到現在的六年間,民署一些人員因為不公平規則令到他們受到了損失,因此,當局應將新法的生效期追溯到零四年,以金錢補償這些人員的損失。
高天賜亦批評政府在零四年制定民署人員通則時並無向公務員團體諮詢意見,亦無提交立法會討論。他指政府須向公眾交待,為何在零四年制定民署人員通則時壓低了,一般員工的職程點數,以及一些不公平對待,而令到部分員工利益受損。高天賜要求政府須追究當年制定民署人員通則的高官之政治責任,以體現官員問責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