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在權就毒品問題質詢
【特訊】立法議員吳在權表示,毒品問題是全球化的問題。作為一個面向世界的旅遊城市——澳門亦受著毒品問題的困擾。毒品之對身體以及精神的雙重損害是根本及深遠的,其危害性是不言而喻的。於青少年而言,更是如此。
近幾年來,治安當局破獲了不少毒品案件,當中更有多宗青少年涉毒,包括不法吸毒、販毒等。尤其是有青少年從內地非法攜帶毒品回澳門被海關緝獲更是引起社會強烈的關注。
根據《澳門藥物濫用者中央登記系統二00九年下半年簡報》的統計資料顯示,吸毒者有年輕化趨勢(吸毒者年齡最小的一位僅十四歲)、青少年吸毒者比例較大(總體比例接近四分之一,女性青少年更佔該性別總數近五成)、學生吸毒者比例不低(總體佔一成,佔青少年比例為四分之一)、吸毒場所向校園轉移(青少年中每十人中有一人選擇在校園吸毒)。
透過上述援引的資料不難看出,澳門正面臨著越來越嚴峻的青少年涉毒問題。尤其是毒品已然滲入校園,此更應當引起全社會的共同關注。
為有效解決青少年涉毒問題,首先需從源頭作出遏制。青少年之所以吸毒,涉及的因素相當複雜。然而,有必要在青少年第一次接觸毒品環節上作出更多努力。
特區已修訂頒布新「禁毒法」,即《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根據該法第十條第八項與第十項的規定,對涉及未成年人及教育場所的涉毒活動須加重處罰。
青少年之所以涉毒,至少有部分原因在於青少年對於毒品的無知以及受到不良的誘惑等。因此,對青少年進行教育,包括對毒品的危害性宣傳教育構成預防青少年涉毒問題的重要一環。
若要解決毒品問題,不能缺少社會對涉毒者給予的人文關懷與重投社會的支持。吸毒者,尤其是青少年無論基於任何原因而涉毒,社會都該以寬容的心態去積極的對待,支持戒毒以及相應的重返社會措施。
為此,他向行政當局提出如下質詢:
一、根據《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第十條第八項與第十項的規定,對涉及未成年人及教育場所的涉毒活動須加重處罰。請問行政當局在執行該法對毒品犯罪方面,尤其是對相關涉及青少年與校園情節的加重處罰上,作出了怎樣的努力?效果又是如何?能否公佈具體情況呢?
二、對青少年進行教育,令其認識毒品的危害性構成預防青少年涉毒問題的重要一環。在教育範疇上,教育暨青年局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請問行政當局,怎樣因應上述報告表明毒品氾濫的情況展開對青少年針對性的宣傳教育工作?行政當局有否就積極防範毒品滲入校園向禁毒委員會提請給予有效之意見及建議?
三、人文的社會該給予青少年更多的人道關懷。就澳門目前而言,社會工作局負有對吸毒者及青少年的戒毒作出支援的責任。依法律規定,衛生局亦有協作的義務。然而,澳門目前採自願戒毒制度,很少吸毒者及青少年會主動尋求社工局及衛生局協助戒毒。請問行政當局,在戒毒事項上,尤指青少年的戒毒方面,作出了如何更積極的措施以幫助吸毒者及涉毒青少年重返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