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昨與二常會細則性討論控煙法
政府:酒吧可緩三年
【本報消息】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與政府代表細則性討論《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二常會主席陳澤武表示,政府雖未能提交新文本,卻提出很多新構思,如酒吧等成人場所可獲三年暫緩執行期,餐廳室外營業範圍可吸煙等。
《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今年一月獲立法會全體大會一般性通過,經過連串小組會議及公開收集社會意見後,二常會先後三次與政府代表直接討論,政府代表承諾會因應社會、二常會的意見,制訂新文本,最遲三星期內“交貨”。
陳澤武透露,業界及餐飲業不滿現有文本太苛刻、一刀切。考慮到業界情況及吸煙人士的權利,政府代表昨提出不少新構思,包括除娛樂場、桑拿浴室、按摩院及舞廳四個例外場所外,允許酒吧等成人場所有三年的暫緩執行期,暫緩兩年後全面檢討。但卡拉OK不在暫緩之列,因法律規定十六歲已可進入卡拉OK,故必須執行控煙法。
建議娛樂場在三年暫緩期內,增設有獨立抽風系統的非吸煙區,且非吸煙區須與吸煙區隔開;餐廳的室外營業範圍允許吸煙。政府也明確了“促銷”的定義,祇要以低於成本價出售貨品即為“促銷”,直接、間接“促銷”均屬違法。
陳澤武指出,澳門大部分大型娛樂場所已設非吸煙區。根據世界各地娛樂場的經驗,控煙困難極大,澳門博彩業界也不希望全面禁煙。容許室外營業範圍可吸煙雖對餐飲業有利,但澳門擁有室外營業條件的餐廳不多,影響未算大。
就本地娛樂場控煙問題,業者雖認同控煙是國際大趨勢,但憂心生意受影響。美國博彩協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法倫柯夫早前曾指出,外地娛樂場禁煙令收入下跌兩成,亞洲人喜好吸煙,若以亞洲客為主的澳門娛樂場禁煙,收入跌幅將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