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委員會關注房策文件反應
2010年06月19日
【本報訊】日前政府對澳門未來10年房屋發展策略所作的前期研究文件指出,澳門的樓價與居民的收入比例仍處合理水平,引起社會強烈反彈,公屋委員會副主席梁竟成強調,相關文件內容只作參考,並非委員會討論的結果,且委員會對文件內容亦非全部認同,並重申委員會關注居民的反應,會及時回應居民訴求。
公屋委員會昨日舉行第三次平常大會,會後副主席梁竟成表示:日前房屋局代表向委員介紹跨部門小組對澳門未來10年房屋發展策略所作的前期研究文件內容,是次會議中,委員會亦就社會關注的問題及文件內容補發表一些意見。
他強調:該份房屋策略前期研究文件只是較早前政府跨部門工作小組對澳門未來10年房屋發展策略所作的參考資料,不是委員會討論的結果,委員會對文件沒有既定的立場。相關數據只是為委員會日後議題提供資料作參考,且委員會對文件內容亦非全部認同,今次引起社會極大回響是事前沒有預想得到的。
經屋售價應與轉售掛鈎
此外,是次會議討論了收入上下限及經屋定價問題,根據房屋局在2007年就《修訂公共房屋相法例諮詢文本》公開收集意見後的構想,政府建議經屋申請人的收入上限分為1人家團及兩人或以上家團兩種不同的限額,當局根據一房一廳及三房一廳(T1及T3)在自由市場房屋售價,再假設銀行貸款為70%,供款期為20年,貸款利率為5%,供樓開支為收入的30%計算,得出住屋開支,而收入的70%為非住屋開支及儲備金,該收入即為一家團的收入上限。
梁竟成透露,大部分委員都認同應對經屋申請人收入限制,但至於如何訂定收入限制標準,各委員則持不同的意見,由於經屋的定價及轉售亦有直接的關係,同時轉售問題亦影響經屋申請人上下限的制訂,委員會認為經屋定價要與轉售掛鈎。也有委員建議轉售的差額可以按消費物價指數的增幅計算,或由政府收回經屋。由於時間所限,相關議題會在下次會議繼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