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五萬樓盤少之又少
樓價收入比基數出錯
【本報消息】政府研究報告指樓價收入比為7.01倍,處於合理水平,坊間熱議不斷。有地產業者表示,數據基礎有脫離實際的成份。如實用面積60平方米、售價150萬元的住宅,市場上基本不存在,即使存在,銀行按揭成數亦不高,故單是高首期也足以令人“望樓興嘆”,並認為經屋價格應訂在市場的兩至三成。
高齡樓按揭成數偏低
政府研究報告日前以實用面積60平方米、售價151.4萬元的單位,工作收入中位數為1.8萬元的雙職家團為例,計算出樓價收入比為7.01倍,稍高於世銀的中位數6.4倍,但低於平均值的8.4倍,遠低於香港的19.8倍,認為本澳房價收入比仍處較合理的水平。
地產發展商會常務副會長、世界不動產聯盟中國澳門分會第一副主席陸惠德表示,該數字建基於錯誤的立論基礎,沒有考慮現實情況。如實用面積60平方米(以建築面積約80平方米、實用率75%計算)的住宅,私人市場上幾乎不存在。
北區普通二手兩房一廳單位,售價已超過150萬元,樓齡小於十年的較優質樓盤,基本接近200萬元。即使市場上存在150萬元的樓盤,樓齡一般約廿五年。現時銀行一般不向樓齡逾卅五年的單位提供按揭,樓齡廿五年祇可供十年,樓按最多六成。換言之,買家需自付60萬元首期,足以令人望樓興嘆。
經屋宜售市價兩三成
再退一步,即使能支付60萬元首期,十年內還清90萬元樓按貸款,每月供款額8,495元(樓按利率以2.5%計算),再以月入中位數1.8萬元雙職家團計算,供樓款項佔收入約 47.2%,較正常的三至四成比例上限為高。重要的是,統計局公佈去年家庭月收入中位數為1.58萬元,研究報告中的1.8萬元“來歷不明”。
近日社會熱議的經屋定價,有地產界建議以私人市場的52%浮動訂價。陸惠德認為,經屋售價不應單純與市場掛鈎,還需視乎經屋申請人的收入能力,以及過去的經屋售價。他認為經屋售價約為私樓售價的兩至三成最為合適。
如實用面積60平方米的經屋,售價60-70萬元最為合適(即首期兩成付 12萬元),符合經屋申請家庭收入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