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總座談房屋政策提三建議
【特訊】僑總日前舉行座談會,邀理監事討論本澳的房屋政策。身兼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的僑總常務副會長劉藝良表示,將把僑界的意見和建議匯總帶到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
劉藝良詮釋公共房屋事務委員會職能,公屋建設(包括社會房屋和經濟房屋)發展歷程以及現況後,向蒞會的四十多位僑總理監事徵集意見,現場討論氣氛熱烈。
綜合與會者的意見和建議,主要包括:(一)澳門樓市劃歸兩個類型:商業投資房和福利房兩類樓市,性質有別,涇渭分明,「河水不犯井水」。為此,公屋屬福利性質者,絕對不能流入商業投資市場。為確保「河水不犯井水」,防止有人藉福利房牟利,應立例禁止,規範福利房的流通範圍。倘轉售,應由房屋局主導,按合理價格回購後轉售予經濟輪候家庭;(二)嚴格執行經濟房屋僅作自住用途的規範,嚴格監督存在已久的將經屋作租賃、貨倉、工場等不規範行為。為此,房屋局應組織稽查組執行經常檢查工作,發現違規,嚴格執行罰則;(三)社會上關於快建、多建公屋的意見紛紜,政府當局應基於科學觀、發展觀原則,按新修訂的經屋條例關於輪購經屋資格的規範、認真、全面、深入評估澳門的公屋需求,在掌握科學數據的基礎上,制定完成萬九公屋之後的中、長期經屋發展和建設規劃,並盡早諮詢公眾意見,確定可行的規劃,公諸於世,減少社會上關於公屋建設的異議。
出席是次座談會的僑總負責人包括黎振強、王彬成、邱漢榮、劉雅煌、陳炳銓、梁美滿、黃世興、馬炳國、溫深文、王沖芬、蘇慶輝、陳振豪、廖麗瓊、黃玉詩、李文生、胡燕群、韓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