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建設規劃先易後難解決業權問題
路環擴屋空間活化舊區
【本報消息】由於業權問題,有不少路環舊城區房屋無法申請重建,政府因而推出“路環舊市區詳細建設規劃”。工務局城市規劃廳長劉榕表示,政府期望在城規的前提下,先易後難地有序解決相關的問題。此外,政府亦適度調整路環舊市區的建築物內的空間高度規定至申請商業用途的標準尺寸,以活化區內整體商業發展環境。
保持休閒舒適氣氛
工務局城市規劃廳長劉榕、城市規劃廳建築師梁耀鴻,昨日下午三時半在工務局會議室,介紹“路環舊市區詳細建設規劃”。
為活化路環舊城區,政府於去年下半年全面性研究路環舊市區,並於今年四月提出“優化路環舊市區可行性研究”公開諮詢。“優化路環舊市區可行性研究”是以路環舊市區的居住及經濟活動中心為主要範圍,包括碼頭前地、恩尼斯花園及路環衛生站、聖方濟各教堂至十月初五街,屬於核心區,面積約十九公頃。至於核心區以東,使用強度較低或尚未完全開發的土區稱為擴散區,約有三十二公頃。
工務局在今年四至五月期間,就“優化路環舊市區可行性研究”提出兩個方案。經過諮詢,相關部門、路環居民及商戶普遍贊同路環舊市區應保持休閒、舒適氣氛,以低商業化的模式發展。
其中,路環居民和商號尤其關注區內建築物的高度限制。由於居民的意見主要集中在碼頭前地、南及路環中葡小學、東至打纜前地、西沿十月初五內的範圍,屬於方案中的B、C區域,因此政府優先對這兩個區域詳細規劃,解決居民的逼切需要,下一步再對計劃其餘部分作深入研究。
申請資格短期公佈
劉榕指出,路環市區內有不少房屋因業權問題,無法申請重建。政府雖在今年六月一日推出《有關樓宇高度及地段可建造性的規範》的行政指引,但主要針對路環的樓宇高度部分,故仍需一個實際的城市規劃,讓有關居民能合法、合理和合情地提出相關申請。為解決路環舊市區的居民住屋問題,社會、政府及路環原居民經過長期協商,是次計劃的推出,政府是希望在城市規劃的前提下,先易後難且有序地透過批租地的形式,解決一些回歸前已在區內居住的居民其相關的業權問題。政府現正研究有關辨識原居民的申請要件及資格,短期內會公佈正式方案。
除了透過城規活化舊區及解決困擾居民多年的居住問題,政府在規劃B、 C區時,亦考慮到社會及路環居民對保留舊市區原有特色和休閒舒適氛圍的共同願景、文化部門對舊區發展的意見、消防部門對區內樓宇安全的要求、對文物保護區的規定、工務局有關樓宇高度及地段可建造性的規範,以及本澳現行有關建築條例與法規等因素。
冀平衡保育與發展
為令有關區域在規劃後能達到保育與發展間的平衡,以及保留路環舊市區獨特風土人情與悠閒生活情懷,傳承和發揚這種獨特的社會氛圍,是次計劃在諮詢文化局及消防局的意見後,對路環舊市區的建築物內的空間高度計算方式,作適度調整,由原來最高點為最後可使用層的天花板面,改用以屋簷定為樓宇的最高點。政府期望,在發展和補充之間創造了房屋的空間高度,以達致申請商業用途的標準尺寸,改善及活化路環舊市區整體商業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