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區補償小組冀明確資助資格
2010年06月22日
【本報訊】舊區補償小組昨日完成討論《舊區重整資助基金行政法規》,小組召集人梁竟成指出:政府明確表明房屋局樓宇維修基金的申請人,不能同時申請舊區重整資助基金,有小組成員擔心現已接受房屋局資助的人士,日後失去申請舊區重整資助基金的權利;成員還對資助金額上限發表意見。
舊區補償、安置及鼓勵政策工作小組昨日延長會議,完成討論資助法規。梁竟成表示:政府明確表明房屋局樓宇維修基金的申請人,不能同時申請其他類似資助,會上有小組成員希望政府對資助法規作出調整或明確說明,以免現正接受房屋局資助的人士,在法規訂立後,失去申請舊區重整資助基金的權利。
成員對資助百分比有分歧
此外,成員對於資助金額的百分比有分歧。部分成員建議法規內附件第四條即資助業主重建、保養或維修資助金額的百分比訂為工程總金額的30%,且要求當局加設總金額上限,更好地善用公帑,因房屋局亦有相關資助計劃及上限,擔心兩者有衝突,故上限金額由政府研究考慮。
但另有成員認為:考慮到本澳通貨膨脹及薪酬比例,三成資助並不足夠,應訂為45%至50%,而相關資助有機構監管,收到申請後,將調查用料及維修工程等費用再批出,故建議資助不設上限。梁竟成指出:因未能達成共識,只能將雙方意見都交予政府研究。他提到,尚有一個法規要討論,並爭取今年內完成,然後遞交立法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