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療技術員:新職程激化矛盾
相同專業納兩種不同職程待遇不公平
診療技術員:新職程激化矛盾
【本報消息】有衛生局化驗範疇的診療技術員發出公開信,就行政會通過的《診療技術員職程制度》及《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制度》草案,將相同入職要求的醫務專業,納入兩種不同職程待遇,表示失望和強烈不滿。
同工不同酬欠公允
他們指出,草案文件在交行政會前,從未諮詢過九十二名衛生局化驗範疇的診療技術員意見。文本規範診療技術員與高級衛生技術員的職務義務及職務範疇內容重疊,將相同學歷入職人士,分別標籤為診療技術員和高級衛生技術員暨化驗師,誤導不同的專業身份(澳門現行法律中並沒有化驗師牌的考核及發放制度)。
長久以來,本地與非本地畢業的化驗從業員同工不同酬。本地就讀化驗課程者,依照回歸前診療技術員職程入職。外地升讀有關學士課程回流入職衛生局,則被聘為高級衛生技術員或高級技術員。回歸後,澳門設立化驗學士學位課程,現時九成從事化驗範疇的診療技術員,已獲得學士學歷;本地與非本地畢業的化驗從業員,入職時的學歷參差的現象已不再復見。
新文本引發多問題
現時在衛生局各醫務化驗部門的日常運作中,診療技術員(九十二人)與高級衛生技術員或高級技術員(三十一人)同樣擔當化驗室的常規工作;而且各化驗室運作管理中,各部門主管皆以工作能力與工作經驗委任診療技術員(六位)、高級衛生技術員(一位)及高級技術員(三位)作為實驗室的職務主管,負責指導、協助、建議、評估部門的內部工作,並參與制訂政策、計劃及推動專業發展等。
他們表示,多年來,一直支持政府對醫療體系的改革與推進,更努力配合政府的一切計劃與措施,不斷提高自我,以迎合該行業及社會的需求。對是次行政會通過的《診療技術員職程制度》及《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制度》修訂文本中,不僅不能將原本在化驗範疇職務上同工不同酬的矛盾化解,反而更激發了持有同等學歷入職,被納入不同職程;同等工作職務範疇,給予不同專業地位等多個問題。希望爭取在入職要求相同,職務責任相同的現實情況下,獲得同等的專業認可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