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出新一屆青委會成員
包括十五組織代表及九社會人士任期兩年
【本報消息】昨日《政府公報》刊登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委任十五個組織的領導人或代表,以及九名社會人士為青年事務委員會委員,任期兩年。
獲委任的組織包括:(一)澳門童軍總會;(二)國際青年商會中國澳門總會;(三)澳門中華總商會;(四)澳門工會聯合總會;(五)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六)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七)澳門福建青年聯會;(八)澳門婦女聯合總會;(九)澳門廠商聯合會;(十)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十一)澳門義務工作者協會;(十二)澳門基督教青年會;(十三)聖公會澳門社會服務處;(十四)澳門天主教教區;(十五)澳門青年聯合會。
被委任的社會人士包括:潘志明、霍麗斯、楊祖羅、藍中港、關志輝、老柏生、雷民強、吳文源、劉政。該批示自二○一○年六月十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