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從正指應從失去購買力人士角度出發
經屋訂價不能與市場掛鈎
【本報消息】社會關注經濟房屋的訂價。議員李從正指出,有別於過去的經濟房屋,現時的經屋主要解決因房地產市場失衡、失去購買力的居民的置業需求。認為經屋訂價不應與市場掛鈎,要從失去購買力人士的角度出發,根據其購買力來決定。
公屋調控房產市場
社會對公屋政策有不同意見,有將焦點放在解決置業還是住屋問題;有思考青年的買樓需要;亦有認為經屋訂價宜與市場掛鈎等。李從正認為,社會討論前宜清晰一個原則:有別於過去的經濟房屋功能,現時的經濟房屋是為解決在房地產市場嚴重失衡下、失去購買力的居民的置業需求。公屋政策既有長遠性也有階段性,視乎政府如何平衡房地產市場與居民的購買力,公共房屋就是其中一個調控的方法。
李從正表示,公共房屋的訂價只能由政府擬定,透過相關委員會討論只是希望令政策更具認受性。既然經濟房屋是為解決失去購買力居民的住屋需要,就不應與市場掛鈎,而要從實際經濟情況、從失去購買力人士的角度出發,在保障本地金融風險下,參考這部分人的購買力來決定。如以家庭的收入為基礎計算,不同的家庭組合有不同的收入基準等,若與居民購買力脫節將失去經屋的意義。
如何界定居民的購買力?李從正以剛畢業投入社會的學生為例,指出他們未具購買力,而不是失去購買力。了解購買力應參考有關人士投入社會工作的時間、經濟能力、年齡等因素,亦即過往沒有能力購買,現時在購買力範圍以外的居民,這些居民既無法置業,但又不在弱勢群體的範圍內。當房地產市場能夠健康發展、供求平衡,私人市場能符合居民實際購買力時,居民的置業需求有相當一部分可由私人市場解決,有助減少社會對經屋的需求。然而,政府在規範房地產市場運作的法律法規存有漏洞,阻礙市場的健康發展。
加強監管樓花買賣
李從正表示,接獲一個青年個案,指某樓盤去年推出樓花,具有一定經濟基礎的青年眼見樓花售價屬自己能力範圍,即落訂作實。惟地產商於半年內以樓價上升為由不斷提價,最終樓花售價提高近一百萬元。最後還發現地產商與發展商並無內部認購的協議。
李從正批評,目前本澳缺乏規管樓花買賣的專門法律,消費者可能買下“空中樓閣”,甚至縮水樓亦無法追究,保障嚴重不足。為此,促請政府加強監管,增加市場透明度,完善機制增加炒家成本,讓房地產市場能夠健康發展。
除了經屋訂價,政府面對大量的公屋需求時,必須思考如何透過公屋的設計及規劃來改善居民的生活環境,如一定的人均空間、公屋密度等,從而營造和諧、宜居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