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國昌:澳門政改亦要起錨
【專訪】香港特區的民主政制發展已開始啟航,但澳門特區的政制改革仍停頓不前。立法會民主派議員吳國昌督促特區政府應盡快在今年就政制改革議題展開公眾諮詢。而吳國昌在他的網上日誌評論到香港政制改革方案時說到本澳:「澳門這方面,當然要請特首安停止打躉,民生起樓,民主起錨!」他還借香港正反兩方的標誌套入澳門:「澳門安記繼續打躉,超錯;」「支持政制改革,起錨」。
澳門政制在過去十年,僅是根據基本法附件規定,將立法會直選議席增加了兩席至十二席,以及將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由二百名增加到三百名。然而這是在一九九三年制定基本法時所設定的,但在特區政府本身卻一直並無實質去推動澳門民主政治發展,盡管基本法附件已是容許澳門可在二00九年時修改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兩個選舉辦法。
吳國昌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指出,澳門政制發展在過去一段時間停滯不前,前屆特區政府並無積極去推動。他認為在過去十年,首屆政府沒有推動政制發展是可以理解,因為特區剛成立,政府有許多更重要事情要優先處理。至於在第二屆政府,據他所了解,時任特首何厚鏵曾有意思推動政制有一定發展,「想做少少工夫」,因為歐文龍案件爆發,令到政府威望低落,卻連帶影響到政制發展停頓下來。
吳國昌督促現屆特區政府,應盡快在今年就政制改革課題展開公眾諮詢,以履行施政方針的承諾。
他述及,在今年三月,特首崔世安在特區政府總部見吳國昌等三名民主派議員時,接收了新澳門學社的民主政制方案。而其後崔世安發表施政報告中提到:「在嚴格遵守《澳門基本法》的基礎上,廣泛吸納民意,根據澳門的實際,有序推進民主政制建設。」與此同時,行政法務司長在其今年施政方針中亦提到,會檢討《行政長官選舉法》、《選民登記法》及《立法會選舉法》,並述及:「就政制發展方面,將嚴格按照《基本法》規定,進行研究、調查及收集意見,在取得社會共識的基礎上,從澳門社會實際出發,嚴格依照《基本法》有關規定,妥善予以處理。」
然而,政府雖表明會廣泛吸納民意、收集意見等,但迄今仍未見到政府有何實質舉措,吳國昌質疑:「講了講,寫了寫,但這三個月卻看不到政府起碼的表面工夫。到底政府向哪些人諮詢意見呢?」他指出,現時仍未見到政府提出政改方案展開公開諮詢,為此未能鼓勵到市民公共參與,「只有透過公開諮詢才可讓市民公平參與。」
吳國昌認為可循序漸進推動民主政制發展,當中,在下任行政長官選舉時「應開始嘗試以一人一票選出特首,而現在保守提名機制也可暫時維持,然後未來逐漸開放提名機制,及至二0一九年實現真正普選行政長官。至於在立法會方面,應可先撤消間選議席及減少官委議席,及在二0一九年普選特首之後,再逐步實現立法會普選。他亦指,澳門是一個較細地區,立法會現有廿九個議席是適當的,主要應先將間選轉化為直選。
另一方面,對於推動民主政制,並不只限於雙普選,還有地方議會問題和諮詢組織問題等。當中,在地方問題上,吳國昌表示,現時在民政事務方面,民署諮詢委員完全是官委,卻看不到居民有權揀選代表參與文化、康樂及環境衛生等方面事務。與此同時,政府所設立社區諮詢委員會亦全是官委成員,並且民署諮詢會與分區諮詢會是架床疊屋。因此,在未來應作出改革,取消官委委員,透過地方選舉產生市民在社區和市政的代言人,「現在市民應有權揀選卻被剝奪了,須改變,作為配合民主發展,將來需取消官委委員。」他強調,現在內地已推行基層民主選舉,香港也準備取消區議會官委議員,但澳門現在地方事務仍清一色官委委員的體制是相當落後,實有必要改革。
吳國昌還表示,在推動民主政制發展方面,應該恢復市政議會。這是根據基本法規定,澳門特區可設非政權性的市政機構,以及附件規定組成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是有市政機構成員的代表。
至於對諮詢組織,吳國昌認為需作出體制上改革,引入民主和建立專業功能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