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廿八日申請期結束
自置居所措施暫不延續
【本報消息】考慮到社會對“自置居所支援計劃”兩項措施的成效意見不一,房屋局長譚光民表示,有關措施將於本月廿八日申請期限結束後暫不再延續,待日後公屋委員會討論政府的非實物資助措施時,再作進一步探討。
兩措施七千多份申請
譚光民表示,《自置居所貸款利息補貼制度》及《自置居所信用擔保計劃》於去年六月廿九日推出接受申請,截至本月十七日,《自置居所貸款利息補貼制度》共接收四千八百四十七份申請,共批核四千五百六十七份,尚餘約九十七個申請限額。而《自置居所信用擔保計劃》的信用擔保額則於今年二月十日用罄,該計劃共收到二千六百四十二份申請,共批核二千四百六十七份申請,放棄及不批准的申請共一百七十五份。
因應“自置居所支援計劃”申請期限即將結束,政府作出如下檢討,認為根據批准申請資料所得,約近八成三購買二百萬元或以下樓宇,其中近四成(39.8%)購買一百至一百五十萬元的樓宇,顯示購買該價格組別樓宇的財政負擔較符合申請人的收入狀況。所購買的樓宇樓齡以十一至二十年的樓宇居多,佔近六成五(64.9%),其次是二十年或以上佔兩成九。間隔方面則以兩房一廳單位居多,佔七成七(77.2%),單位面積集中在五十至九十九點九平方米,佔了百分之五十九點六,符合一般家庭的居住要求。另申請受惠者以一人家團為主,佔約七成一(70.9%),當中以年齡介乎廿五至卅四歲的居多(62.7%),與新婚人士年齡接近,反映計劃能有效紓緩適婚人士的住屋需要。
貼息申請者按月遞減
房屋局指出,《自置居所貸款利息補貼制度》的申請者正在按月遞減,由本月一日至十七日,只接到109份申請,較接受申請初期的698份低了540%,亦較每月平均接收申請的430份低了294%,反映申請者對置業利息補貼的需求日益減退。 根據科技大學的調查結果反映,“自置居所支援計劃”的實施,雖有助減輕居民置業時的供款利息負擔和首期付款壓力,但調查結果顯示受訪者對措施的成效意見不一,當中大部分受訪者認為對置業時有一定幫助,但亦有部分受訪者對有關措施成效持否定態度。
基於有關支援計劃已完成其階段性作用,並考慮到社會對兩項措施的意見不一,且申請者對補貼的需求也在按月遞減,因此有關措施於本月廿八日申請期限結束後暫不再延續,留待日後公屋委員會討論政府的非實物資助措施時,再作進一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