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開講倡申請經屋設收入上下限
2010年06月28日
【本報訊】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日前舉行時政開講活動,探討經屋訂價問題,有與會者表示,在這個「人工升得唔夠樓價快」的年代,就算看似收入不錯的工薪階層,也未必可以負擔私人樓市的樓價。為了讓真正有需要的市民能夠置業,新青協公共房屋政策關注小組召集人高岸峰認為政府應合理運用資源,未來新的經屋申請個案需設收入上下限。
時政開講活動由高岸峰主持,座談會上,有與會者指出,無論是經屋申請的收入上下限及定價,都應從居民的合理負擔能力出發,若以收入的30%作為每月合適的供樓開支,在這個基礎下,一個兩人家庭,如果分20年供樓,利息5%,即月收入1萬元者可負擔的單位售價約為685,741元,月收入2萬元可負擔的售價為1,371,429元,月收入2.5萬元可負擔的售價約為1,714,286元、月收入2.75萬元的可負擔的售價約為1,885,714元,而月收入3萬元為2,057,143元。
由以上數據可以看到,收入1萬及2萬的兩人家庭可負擔的數額很難在私人樓市中找到相應合適的居住單位,所以申請經屋的收入上限應定在2萬以上(兩人家庭),而2.75萬至3萬元的家團,可負擔的單位售價為1,885,714元至2,057,143元之間,但是,1,885,714元這個價位的新樓在本澳私樓市場中幾乎找不到,即使可以買到一些舊單位,但大部分為樓齡20年或以上,這些房子在入住後還需要投入較新樓多的保養及維修費用,若供款 20年,該樓宇已有約40年樓齡,面臨清拆,在再轉售方面亦有困難,同時,樓齡高的樓宇較難在銀行做較高的按揭,等於加重首期負擔。可見這個收入的家團在購買私樓時有困難,應該給予其申請經屋的權利。
社屋經屋制度應相銜接
另有青年建議經屋申請者的收入下限應設為社屋的申請上限,即月收入澳門幣9100元(兩人家庭),令社屋及經屋制度相銜接。同樣以收入的30% 作為供樓開支,分20年供樓,利息5%,計算1個月收入澳門幣9100元(建議申請經屋的下限)的兩人家庭可負擔的單位售價約為624,000元,而一個兩人家庭可申請一個實用面積約40平方米的單位(建築面積約600平方呎)可以計算出每平方呎建築面積約澳門幣1040元。
高岸峰作總結時指出,由於現在樓價存在很多不確定性,所以經屋的訂價應從居民的可負擔能力出發,訂出一個讓符合經屋申請資格者都可以負擔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