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朝暉:教師續約定去留乃誤解
澳大附校集體離職是個別事件已跟進
【本報消息】澳大附屬應用學校有卅七名教師同時離職,外界有傳是與教師每年簽約有關。教青局長蘇朝暉表示,簽約只是傳統而已。《勞動關係法》規定,只要學校與勞方的合約逾一年,或不超過一年的合約但連續與校方簽約三年,均視為長工。換言之,現時校方每一年要求教師簽約的意義不大,只是形式。
蘇朝暉重申,教育行政當局並不希望教師隊伍出現不穩定因素,但穩定的教師隊伍亦不代表不會出現流動。相信是次只是個別學校事件,該局正積極跟進與檢討中,繼續努力為教師營造理想的工作環境,以及為學生構建理想的學習環境,使學校能繼續不斷完善教學模式,讓未來的社會棟樑在安靜且穩定的學習環境中學習知識。
在續約問題上,蘇朝暉解釋,根據《勞動關係法》規定,只要學校與勞方的合約逾一年,或不超過一年的合約但連續與校方簽約三年,均視為長工。換言之,現時校方每年要求教師簽約的意義不大,校方與教師已連續簽約三年,基本上已屬長工。有此誤解與壓力,與本澳過去的傳統教育模式有關。過去每個新學年開始,校方會以聘書邀請良師參與學校的教學工作,有關傳統亦流傳至今,但演變成簽約方式,故予坊間誤解為教師需要每年續約定去留。現時澳門教師的穩定性較高,且不斷有新教師加入。教青局將加大資源投放,使學校可聘請更多的教師來減輕教學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