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修正預算案
議員促改善盈餘列作開支問題
【本報消息】立法會昨日表決通過《修正二○一 ○財政年度預算》法案。負責細則性審議的三常會認為,是次修正案對將來政府換屆時如何制訂、修正預算案,提供了很好的經驗,指制度和操作程序仍有完善空間。有議員認為,法案仍然存在將盈餘列為預算開支的老問題,要求政府作出改善。
負責細則性審議法案的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鄭志強表示,“修正預算案”是在極特殊的情況下提出,有別於過去為一項特殊支出而修正預算。認為是次預算案修正,對將來政府換屆時如何制定、修正預算案,提供了很好的經驗,但在制度、具體操作程序上,還有完善的空間。
是次預算案有兩個較大修正,包括將投資計劃的卅三點四億元及公用開支的備用撥款三十億元明確界定清楚。將預算執行累積結餘準備金減少二十億元,以抵銷部分開支的追加。鄭志強指出,修正案更清晰反映法案的核心內容。
有議員指出,法案雖然清楚列出追加預算的開支和收入的目的,明確開支目標,立法會的職責是通過政府的實際收入和實際開支,但法案將盈餘列作開支,要求政府改善。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承諾會進一步研究,希望在二○一一年的預算案中有更好的安排。
最後,《修正二○一○財政年度預算》獲全體大會表決通過。法律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