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局:檢討自置居所補助計劃
【本報消息】新聞局訊:房屋局長譚光民回覆立法議員區錦新的書面質詢時表示,去年六月推出的 “自置居所貸款利息補助制度”及“自置居所信用擔保計劃”在今年屆滿時,政府將總結檢討,並持開放態度,充分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及建議。目前,房屋局委託了學術機構研究調查,檢討計劃的成效,有關數據及總結將成為未來房屋政策或措施的參考資料。
他指出,經濟房屋相關法例的修訂工作已進入最後階段,有關修訂全面檢討購買經濟房屋的相關條件,尤其在善用資源的原則下,設立收入上下限、延長不可轉讓的責任期、轉售時須補差價及售予符合取得經濟房屋資格人士等。亦探究現行的分配制度,除計分排序外,也考慮到經屋落成的數目及時間因素而採取其他分配方式,希望更好地調配公共資源。至於經濟房屋的售價,建造成本將是價格考量的因素。
至於社屋租戶的退場機制,隨着公共房屋的逐步落成,以及社屋法規對有關退場機制的修改,政府將於經屋法例完成修改及公佈後,全面檢視有關社屋租戶購買所租住單位或安排購買經屋的措施,保證公屋資源合理運用。
另外,譚光民亦回覆了立法議員李從正的書面質詢。提到特區政府目前正修訂《土地法》,對於未遵照土地批給合同規定依期利用土地的情況,為是次土地法修改的重點研究項目,並預期加強對閒置批給土地的處理力度,重點防治投資者獲批土地長期無理不發展,確保善用特區的土地資源,達致符合公衆利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