誹謗司警高層案開審 出席被告俱否認控罪
黃少澤:前下屬不滿“空降”網上誹謗
【本報消息】司警局長黃少澤、警察總局長助理羅偉業及司警局刑事調查廳代廳長何浩瀚遭誹謗一案,昨日在初級法院聆訊。涉案九名被告中包括三名缺席的台灣男子,應訊的六名被告俱否認指控。黃少澤在庭上供稱,懷疑前下屬原錦成當年不滿他“空降”司警局任副局長,故在互聯網上發放誹謗電郵。
兩文章透過台網上載
九名被告依次為前司警督察原錦成(男,五十五歲),兩姊妹黃艷玲(四十四歲)、黃艷卿(四十二歲),黃艷卿丈夫梁明(四十三歲),姨甥何健德(廿九歲),少年飛鷹會秘書梁錦敏(女,廿九歲),以及三名缺席的台灣男子戴其泉、戴其錚及林威志。司警接獲教青局舉報,經電腦法證,揭發他們於二○○六年間,先後將《黃少澤的六宗罪》及《香港夫婦受辱》兩篇文章透過台灣互聯網上載至討論區,散播帶有誹謗黃少澤、羅偉業及何浩瀚三人的言論。
庭上,六名應訊被告俱否認指控。首被告原錦成解釋,警方在他手掌電腦內發現《濫用職權司警人員》一文,印象中為助手梁錦敏從警察人員協會取得轉交他存檔,他從未將有關零散內容提供予他人,或經整理後透過台灣朋友發放。被告黃艷卿全家口徑一致堅稱,不清楚有關文章為何從其住所電腦發放。雖然被告梁錦敏承認從警察人員協會下載有關投訴,但否認發放,然而警方在其寓所搜出一光碟,內有網上誹謗黃少澤的雷同版本,她無法解釋。法官更一度質疑少年飛鷹會為何會如此重視警務人員協會的投訴,動機何在?
羅偉業稱無感受打壓
首度就網上流傳兩封誹謗電郵開腔的黃少澤,直斥此乃“無中生有”、“無稽之談”的指控,更就《黃少澤的六宗罪》逐一解畫。他指出調任司警局副局長前,原錦成可說是華人警員中級別最高。事後回想,報章曾經刊登一篇署名的文章,內文指:“警察總局局長白英偉中文只有小學程度;海關關長徐禮恆只得卅六歲,年紀太輕;黃少澤居澳不足十五年沒有資格。”言下之意只有他可以。因此懷疑前下屬原錦成當年不滿他“空降”,在互聯網上發放誹謗電郵。
《黃少澤的六宗罪》一文中,指他對局內土生大開殺戒。黃稱自出任司警局副局長以來,一直依法辦事,對局內土生或華籍下屬均一視同仁,奬罰分明,羅偉業及馬央兩名土生便是他一手提拔。馬央離職前曾向他透露,獲香港警務署署長許淇安介紹擔任星際酒店保安主管。羅偉業作供時稱,從無感到遭黃少澤打壓,有關指控不屬實。
暗指與女處長有曖昧
網上言論指黃少澤任人為親,公私不分。黃少澤強調,張慧敏擔任公關處處長,全因對方負責公關推廣工作多年,富有經驗。《黃少澤的六宗罪》文中,指他因工作關係與張慧敏前往新加坡出差,曾經失蹤兩天,暗示與他有親密關係。黃重申,張沒參與活動的兩天,他正與其他同僚一同活動。
談及當年羅姓司警人員服刑問題,根據司警組織法規定,司警因公務受到刑事處罰,有權申請獨立囚禁。由於監獄表示未能提供獨立囚禁的地方,經向保安司建議,獲特首批准設獨立場所囚禁羅,新口岸司警局地方寬敞,能間出獨立囚室,故將他囚禁於此。黃少澤坦承對這宗惡意中傷事件深感震驚,誹謗內容不但離間他與下屬及家人關係,更有損個人聲譽及司警在公衆的執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