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ECFA時代澳台經貿合作方向
海協與海基兩會領導人於六月廿九日在重慶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及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協議。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表示,兩項協議的簽署標誌着兩岸經濟關係從此站上新的歷史起點。
這兩項協議是繼兩岸航空運輸自二○○九年八月卅一日起步入定期化階段後,兩岸市場進一步更緊密地融合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澳門在兩岸經貿交流過程當中所提供的中介服務,亦將無可避免地有部分會被逐步替代。然而,從國際貿易理論中得知,澳門可利用所具備的相對競爭優勢,在區域市場一體化的過程中,如能分享到更多經貿易創造 (trade creation)產生的效益,則可彌補因貿易轉向(trade diversion)帶來的影響。
澳對台長期貿易逆差
據統計局最新公報按生產法估算本地生產總值(GDP)分析,二○○八年澳門特區產業結構主體為第三產業,佔同期GDP比重 88.3%。作為對外開放微型自由港,澳門總體經濟發展主要在相對缺乏土地及勞動力等兩項生產要素的局限條件下,選擇了往第三產業特別是旅遊服務的方向發展。
在大中華地區四個地區當中,台灣總體經濟受到金融海嘯衝擊較大。二○○九年台灣總體經濟仍擺脫不了衰退,實質GDP錄得負 2.5%的紀錄。二○○九年台灣總體經濟三次產業結構比例是1.6%:29.2%:69.2%。若根據產業分析,同年當地四大支柱產業及其佔GDP比重按序分別是:製造業(24.78%);批發及零售業(18.49%);不動產業(9.08%);和金融及保險業(6.35%)。
澳門對台貿易長期持續出現逆差,二○○○至二○○九年澳門對台貿易赤字保持在9.6億(二○○九年)至15.5億(二○○○年)澳門元之區間,年度平均對台貿赤為11.7億。
澳台貨物貿易自過去十年(二○○○至二○○九年)從18.9億,反覆降至二○○九年的12.8億,年度(二○○一至二○○九年)平均變動率為負2.9%。澳門對台貨物貿易依存度亦呈現下跌趨勢,從二○○○年的4.9%反覆下調至二○○九年的2.9%。
航班免簽除人流障礙
回歸十年以來,台灣是澳門旅遊服務貿易出口的第三大市場。二○○九年共有22,933,185旅客人次入境澳門,當中入境旅客客源地前五位及比重分別為:中國內地,47.9%;香港,29.3%;台灣,5.6%;日本,1.7%;馬來西亞,1.4%。
便捷的跨境交通運輸服務及免簽證措施,降低兩地跨境人流障礙,促進台灣旅客至澳門進行跨境旅遊活動。受惠於兩岸尚未三通前,香港一直以來為兩岸提供客運及貨運的中轉服務。及至澳台民航服務於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啟用,以及澳門實施台灣同胞入境免簽證措施後,澳門分流部分原由香港提供的兩岸中轉服務。根據台灣“內政部”統計數據顯示,一九九六年台灣往澳旅客是301,730人次,同比升3,229.3%。
澳門赴台人數方面,經歷一九九六年的 38,601人次的高峰後,反覆回落至二○○三年的17,530次;及至去年,赴台澳人又攀升至38,314人次的水平。與一九九六年赴台人次,相當一部分比重是在當地提供勞務不同的是,近年本澳赴台人士主要目的是旅遊,特別是被近年台灣所發展的地道美食旅遊所吸引。不過,由於本澳居民入境台灣仍需獲得簽證,這措施為兩地跨境人流設置障礙。
台資在澳投資不顯著
相對於其他主要投資來源地而言,來自台灣的投資金額並不顯著。根據台灣“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佈統計資料顯示,一九九三至二○○九年澳門對台投資共41項,涉金額為702.5萬美元(約5,643.9 萬澳門元),平均每項投資約17.1萬美元(約137.4萬澳門元);同期台灣對澳門投資共有11項,總投資金額是1.13億美元(約9.08億澳門元),平均每項投資1,028.2萬美元(約8260.6萬澳門元)。相對於台灣對澳門投資而言,澳門對台投資平均每項金額較小。
通過跨境設立法人(公司)機構開拓市場的經營模式,普遍是屬於較大型企業的經貿行為。澳門產業結構是以旅遊服務及相關行業為主體;台灣較大型的企業則大多從事第二產業,或金融與流通服務業。因此,區內相對於中國內地或香港,澳門對較大型台資來說吸引力略為遜色。
二○○九年來澳新開業的台資數目僅16家,佔同期新開業公司總數0.6%;投入資本總金額為5,357.3萬,佔同期新開業公司總資本15.7%。根據筆者早前對台澳貿易的研究指出,前來澳門市場經營的台商為數不多,大部分是從事餐飲或零售等服務行業的中小企業。此外,隨着澳門旅遊服務貿易出口發展路向漸趨明確與成熟,近年多了澳門本地中小企業或在台從事台資餐飲服務的企業,通過特許經營方式,在澳引進台灣餐飲服務。
建區域經貿合作平台
跨界經貿活動的產生,是由於交易參與方各自具備相對優勢(comparative advantage),並藉此進行跨界分工,向合作方出口己方具比較優勢的貨物及服務,同時由合作方進口己方不具備比較優勢的貨物及服務。此外,在全球市場一體化進程當中,供應鏈經全球市場比較成本進行全球群聚 (cluster)佈局,亦會促進分配在不同地區的同一供應鏈各環節產業之間的貨物及服務的相互流動。澳台兩地經貿關係發展,在過去以及未來亦離不開上述跨界經貿理論所提出的軌跡。
促進澳台貨物與服務貿易和跨界投資活動發展,增強兩地市場跨界活動的可預見性,建立澳台兩地制度化區域經貿合作平台,建議澳台兩地簽訂符合一中及“一國兩制”原則的經貿區域合協議——澳台關係為兩岸關係的特殊組成部分,此外,澳台兩地亦先後於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及二○○二年一月一日成為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sation,WTO)成員。為促進澳台貨物及服務貿易和跨界投資活動發展,在符合一中及一國兩制”原則下,建議在兩岸簽訂ECFA後,澳台兩地能跟進就建立更緊密的經貿合作關係展開磋商與簽訂。
提升跨界客貨運輸服務市場效率、降低跨界運輸服務成本、開放澳台兩地跨界客貨運輸服務市場,建議建立澳台民航運輸服務市場自由化安排——澳門自一九九五年底機場啟用後,便成為兩岸中轉重要橋樑之一,澳門的民航業亦為促進兩岸三通貢獻了應有的力量。唯兩岸三通後,原有的澳台航空安排對澳台航線的包括指定航空公司——澳門僅有澳門航空公司,台灣是長榮及復興航空公司數目(限三家),班次及座位數等局限條件已顯得過於保守及不必要。
借會展締中小企商機
促進本地中小企業持續發展,落實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目標,建立澳台兩地中小企業跨界合作機制,建議建立兩地中小企業聯合商會平台,並以政府行為支持商會開展定期及不定期之有利兩地中小企業跨界貿易及投資之商務活動——利用政府資源促使澳台兩地中小企聯合組織建立商會平台,利用平台讓兩地中小企獲取更多跨界投資商機。同時政府亦需要投入公共資源作指導性投入,通過商會定期或不定期舉行跨界會展(MICE)活動。此舉不僅可讓澳門中小企獲取台灣方面的資源,市場以及管理技巧(如特許經營),亦可讓更多台灣中小企通過澳門市場獲取經濟效益,這將有利於繼兩岸中轉服務後,澳門地區可為促進兩岸統一尋找到新的角色與定位。
澳台經貿活動更緊密合作,一方面可讓屬於微型經濟體的澳門,通過區域市場一體化解決各類要素稟賦相對貧乏與市場規模狹小的經濟發展瓶頸,促進澳門實現世界休閒旅遊中心之發展目標;同時亦為澳門自台灣島內政黨再次輪替,國民黨重新執政後,兩岸發展新形勢下,尋找促進兩岸統一的新定位。
唐繼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