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督察轉新職程須開考
【本報消息】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審議《衛生督察職程制度》法案。委員會主席鄭志強表示,會議主要就法案訂定衛生督察有義務協助醫生及統計工作,要求衛生督察輪值以及取消轉入新職程“無須開考晉升”的規定交換意見。衛生督察如需輪值,應會按現行的公職人員一般職程制度領取輪值津貼。
立法會三常會昨日上午審議《衛生督察職程制度》法案,政府代表列席。委員會主席鄭志強表示,委員會就法案兩項主要內容與政府代表交換意見。政府主動修訂法案兩項內容,包括增加衛生督察須輪值的規定,亦提出衛生督察有義務協助醫生及統計工作。同時修訂第十三條第二款在人員轉入新職程時,只須按服務時間及工作表現評核作晉升條件,無須接受開考的內容,取消“無須開考”。
鄭志強表示,政府提出取消“無須開考”主要是因為新職程的要求較現行職程稍高,應通過考試及專業評估,才可晉升到相應的職位,涉及有關情況的人員現有卅一名。委員會關注開考制度能否與時並進,認為政府要調整及完善有關制度。
此外,委員會昨日還探討了六份衛生範疇職程法案的工作模式,包括待六個法案完成後才一併交大會討論,還是每完成一份法案便交大會討論;或先易後難地先完成一些問題較少的法案交大會討論,免得這些法案因為其他法案而拖延。委員會暫未有決定,稍後會再商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