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辦:公共工程採措施防黑工
氹仔碼頭擴建預計分階段聘千名本地工
【本報消息】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陳漢傑表示,政府現已推出多項措施確保本地人力資源投入共公工程,以及避免“黑工”在公共工程中出現,包括在招標時列明有關規定、責成總承建商等。氹仔碼頭擴建工程預計會分階段聘請一千名本地工人。
對於議員質詢政府如何在公共工程中保障本地工人就業,陳漢傑回應時表示,為更好讓本地人力資源投入公共工程中,建設辦要求各項大型公共工程承攬人招聘於勞工局登記的建築工人,其中氹仔碼頭擴建工程項目承攬人已提交詳細的施工計劃,包括按工程進度,分階段招聘面試不同工種的本地建築工人,目標為五百多人。
試聘剛畢業大學生
首階段招聘針對紮鐵、模板等基礎建設的工序,已有十六個本地工人成功入職;第二階段對油漆、機械操作、安裝等工種的招聘工作亦快將開展,預計約需二百個工人。其餘本地工人則會引進各分判的本地工人隊伍,兩部分預計合共將聘請一千名本地工人。建設辦日前亦就北安碼頭工程與承建商舉行會議,討論招聘程序,除本地工人、本地專業人士外,倘未能聘請合適人員,亦會嘗試聘請一些剛畢業的大學生。至於其他大型工程的招聘工作亦會有序開展。
僱黑工五年禁投標
政府還透過多項措施防止公共工程中出現非法僱員,如一旦發現承建商聘用“黑工”,承建商除須承擔因停工整頓而造成的損失,以及工程延誤的責任,亦會被禁止在五年內參與任何公共工程的投標;其僱用非法僱員的紀錄,亦將作為日後參與公開招標時,資格審查中的一個重要評分因素。
此外,當局同時在招標文件中,列入多項保障本地工人就業的規定,包括承攬人須無條件接收由政府相關部門轉介的澳門建築業從業人員;須在政府相關部門監督下,根據工程實際需要及人員的實際工作表現決定聘裁,倘承判公司或其分判商違反規定,或判給實體對僱用本地工人的特別規定可成為判給實體解除合同的理由,承建公司須承擔判給實體因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督促總承建商履責
多位議員擔心,上述規範在層層分判的情況下無法發揮實效,倘使用“黑工”或違反優先聘用原則者與總承建商無關,政府將如何處理?如何確保總承建商不再採用有關分判商?又或者分判商以另一名義承攬公共公程又會如何處理等?
陳漢傑表示,分判商僱用“黑工”需要負上直接責任,總承建商亦同樣要承擔行政方面的責任。現階段當局只向總承建商問責,一旦在地盤內發現“黑工”,當局會將名單交總承建商處理,如情況並無改善,總承建商就須負上責任。他表示,當局會加強監管,督促承建商履行責任,並會審查其過往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