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衛生特別職程法案攀比及誤導
化驗高技:須界定醫生衛技診技關係
【本報消息】對於正在立法會審議階段中的衛生範疇特別職程法案,一批衛生局化驗範疇高級衛生技術員指出,當局必須維護化驗師的專業地位,貫徹確定化驗範圍專業的二級層次制度。同時,當局必須明確界定醫生、高級衛生技術員、診療技術員三者之間,各司其職、合作及從屬層次關係,避免出現不必要的攀比及誤導。
有化驗範疇高級衛生技術員表示,近日各界對衛生範疇特別職程提出不同意見,當中部分意見令化驗範疇高級衛生技術員的專業地位受到輕視。他們指出,醫生為病者提供臨床診斷及治療服務,化驗範疇人員則在幕後提供正確可信的檢驗結果,在醫療系統中,兩者分屬不同專業,彼此無法取代,缺一不可。因此,在當局提出的新職程法案中不應相提並論,或作不公平的比對。
他們指出,世界各地醫療衛生系統化驗範疇專業一直維持二級制度,即化驗師與化驗員的從屬層次關係。現時衛生局內化驗範疇高級衛生技術員與診療技術員,無論在入職條件及職務內容均存在明顯差異。化驗範疇高級衛生技術員須具有特定專業領域的本科學位及相關資格學歷,負責策劃、研究、開發新技術、質量保證、更新行業規範、確認化驗結果報告、教學培訓等工作,主要以創造研發、策劃及管理為主,並須對化驗檢測過程及結果準確性負上監督審核責任。化驗範疇診療技術員在當年入職時多為專科學歷,近年在職進修“3+1”課程後獲診療技術學士學位,主要負責一般常規檢測工作、協助指定研究等工作。兩者在化驗工作中各司其職,職能並不重疊,為二級從屬層次關係。
化驗範疇高級衛生技術員希望當局能修正《高級衛生技術員職程》及《診療技術員職程》法案中的職能誤點,明確高級衛生技術員與診療技術員的職務內容;貫徹公平公正原則,制訂合理薪俸制度;明確註明現在以高級技術員職程制度聘用人員的轉入新職程的準則,並為原高級衛生技術員制訂公平的轉入準則及合理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