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常會倡教學助理員應高中學歷
2010年07月16日
【本報訊】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細則性討論《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教師及教學助理員職程制度》法案,其中,為配合現時社會發展,委員會認為有必要將教學助理員的學歷由法案建議的初中畢業提升至高中畢業程度。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首次就《非高等教育公立學校教師及教學助理員職程制度》法案進行細則性討論,委員會主席陳澤武在會後表示:委員會關注法案建議教學助理員的學歷要求只需要初中畢業程度,對於政府相關建議,委員會存有疑問,希望政府能作進一步的解釋。委員會認為,相關學歷要求與現時社會發展脫節,教學助理員最少應具備高中畢業的程度。
憂官私校薪酬距離拉遠
此外,有議員憂慮新的教師職程生效後,會進一步拉遠官校和私校教師之間的薪酬待遇,未來私校聘請教師會更加艱難。有來自教育界的議員則關注一些未能符合法案標準及要求的資深教師日後的過渡問題。第二常設委員會將在7月19日再召開會議,邀請政府代表列席解答議員的疑問。至於能否在本立法會會期內完成討論相關法案,陳澤武則表示,要視乎法案的複雜性而定,委員會冀能爭取在會期結束前完成法案的審議工作,否則可能需要延長會期加班討論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