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冀放寬經屋收入上限
【本報消息】“住有所居、安居樂業”是特區政府房屋政策的基本目標。街總中區辦就近期的經屋議題舉辦座談會,邀請公屋事務委員會委員梁桂萍出席。與會者各抒己見,認為經屋售價不應與自由市場樓價掛鈎;希望經屋禁售期滿後,宜轉讓予合資格的申請家團,保證公共資源循環、合理使用。
經屋座談會日前在街總中區辦事處禮堂舉行,由街總中區辦副主任李惠萍主持,公屋事務委員會委員兼街總房屋關注小組負責人梁桂萍主講,與中南區坊會代表討論近期熱議的經屋政策,包括經屋收入上下限、資產審查、經屋轉讓制度、訂價及預售制度等,聽取居民意見及建議,以便向政府部門反映,為制訂公共房屋政策收集民意。
對於政府建議單身家團的收入上下限為六千至一萬二千元,二人家團為九千一百至二萬三千七百元。有與會者認為,經屋家團的收入下限應以社屋的上限為基準,隨着經濟騰飛,澳人薪酬較以往調升,以二人家團二萬三千七百元上限為例,部分人的入息早已超逾界線,他們既排除在經屋外,同時無力承擔商品樓房,“兩頭唔到岸”。當局應思量如何協助這班夾心階層解決置業難的問題,建議適時推出試點限價樓或放寬收入上限,以回應夾心階層居民的住屋需要。
有街坊代表關注現有輪候多年的經屋家團會否被重新“洗牌”,梁桂萍回應指,街總一直建議政府適當保留原有合資格的輪候家團名單。特區政府現有意研究考慮以抽籤安排合資格的申請家團上樓。為更好地體現關懷弱勢社群及秉持傳統倫理觀念的原則,與長者同居的核心家團將獲優先資格。
另外,有與會者指出,經屋非福利性房屋,是解決一部分具購買能力但無法在私人市場置業的居民的住屋需求,因此買賣應受條件限制。大多數的與會者反對經屋預售樓花制,認為是巧立名目,轉移居民視線,落實及全力爭取二○一二年完成萬九公屋入住更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