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促政府下決心打黑工
倡地盤總承建商要負聘非法勞工連帶責任
【本報消息】工聯權益工作部主任李靜儀表示,本澳黑工問題,無論是順境抑或是逆境,依舊嚴重。過去政府為針對性地解決地盤黑工問題而展開獨立立法工作,並坦言建築業總承建商須為其地盤內聘用的非法勞工負上連帶行政責任,以及以加重罰則來體現特區政府打擊黑工的決心。由此可見,政府已坦承澳門黑工泛濫嚴重,惜至今仍未付諸實行,故質疑政府 “放空話”,促請政府必須做好相關立法工作,體現特區政府打擊黑工的決心。
黑工泛濫須立法規管
李靜儀表示,過去特區政府曾為針對性地解決地盤黑工問題表明立場,即會針對打擊黑工處罰部分而展開獨立立法工作,並在草案中規範建築業總承建商亦須為其地盤內聘用的非法勞工負上連帶責任。因總承建商有責任核查進入地盤的工友是否具工作許可,但須強調,總承建商所承擔的責任屬行政責任而非刑事責任,只有直接聘用黑工的僱主才須負上刑事責任;同時,草案中建議加重罰則,包括對僱用黑工者不設緩刑而要即時入獄,罰金則以每名黑工每日最少罰款二千元計算等,藉以體現特區政府打擊黑工的決心。
她認為,由此足證政府已坦承小城黑工泛濫問題極為嚴重,必須立法規管;惜去年的承諾言猶在耳,卻於早前在議事殿堂上,被相關部門以現行“外僱法”中有處理黑工及過界外僱問題推翻,相關部門指出,決定採用特別法或“外僱法”是立法會決定,既然立法會已於上會期通過“外僱法”,因此政府才認為現階段不宜再重新立法。相關的說法令李靜儀表遺憾及感到疑惑,莫非政府已認為《聘用外地僱員法》有訂定相關處罰制度?
保本地工友優先就業
李靜儀強調,現行的“外僱法”雖有處理“黑工”及過界外僱問題,但相關處罰不足以阻嚇業界不聘請黑工。認為違法成本低,會令“野草(黑工)燒不盡,春風(僱主)吹又生”;刑罰過輕,猶如與違法者“玩捉放遊戲”。隨着澳門經濟復甦,不少大型基建、私人項目準備動工,預料建築業界需要大量人手,促請政府做好保障本地工友優先就業的責任,以及立法規定建築業總承建商須為其地盤內聘用的非法勞工負上連帶行政責任,並以加重罰則包括對僱用黑工者不設緩刑而要即時入獄,而罰金則以每名黑工每日最少罰款二千元計算等,體現特區政府打擊黑工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