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會認培養青少年良好品德價值觀需各方配合
家校合作定位不清效不彰
【本報消息】暑假還未過半,在學青少年違法事件頻生,需社會充分重視。中華教育會理事張捷認為,家庭、學校教育是培養青少年良好價值觀必不可少的元素,惟現行的家校合作機制定位不清、缺乏具體實施指引,致推行效果不彰,在資源投放、政策推行上有重新檢討審視的空間。
張捷認為,培育青少年學生優秀的品德及正確的價值觀並非朝夕,無法從一兩次活動中凸顯成效,有賴社會、學校及家庭等合力才能成事。家庭教育對青少年的影響絕不亞於學校,但後者往往是家庭教育發揮作用的平台,尤其是對於部分想向子女灌輸良好價值觀卻苦無對策、不得要領的家長,又或是本身學識水準缺乏,不具備教養觀念的人士,通過家校合作機制,讓家長從有教育專業素養的教師身上取經,採納正確有道的教育資訊作參考。因為家長常處於被動一方,教師更應主動承擔“顧問”的角色,主動了解學生家庭背景,對有困難家庭提供支援,與家長共同配合干預青少年的偏差行為,學校能實實在在做得更多。相反,對於部分對子女撒手不管、放任自流的家長,張捷認為強硬手段不可或缺,社會須完善保障兒童、青少年成長的法律,以法例約束家長的教養責任。
對於推行多年的家校合作機制,張捷坦言成效未如理想。遇到的最大“攔路虎”是機制對於何謂“家校合作”定義不清晰,究竟合作的本質是像鄰埠邀請家長參與學校行政運作,擁有學校的決策權?抑或讓家長參與學習培訓講座,定期參加學校舉辦的親子活動?作為學校,冀家長能成為學校的一分子,通過家校交流了解學生在學校、家庭的情況,繼而為其健康成長訂定一套培養法則,但由於學校缺乏家校合作的具體實施步驟及指引,行動乏力,是為合作機制發展不暢的次要原因。
由於青少年的行動、價值觀等從小形成,家長的教養模式亦宜盡早訂定,張捷建議當局應針對各教育階段學生的特點,在推行家校合作措施、資源投放上形成不同側重點,方能讓家校合作系統、持續地發揮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