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委會反對林偉松山建別墅
【本報消息】身兼土地委員會委員的物業登記局長梁美玲,昨在初級法院供稱,開會分析林偉申請在水塘附近興建十七幢別墅個案時,曾被催促緊急加快處理。但該個案首次送交土委會時資料不足,明顯有別其他個案的做法。
涉林偉、陳連因等商人行賄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案昨日續審。物業登記局長梁美玲上庭作供,她稱回歸後一直擔任土地委員會委員,負責分析所屬範疇的個案。所有送交土地委員會的個案都須有歐文龍的批示,其批示報告已選定跟進某一申請。涉林偉在松山附近建造十七幢別墅的申請,印象中開會時曾聽過工務局長賈利安、副局長陳寶霞提及,因上級及申請人稱該個案比較趕,故希望以緊急方式處理。但奇怪的是,個案首次交到土委會時資料並不齊全,明顯有別於其他個案做法。梁美玲稱,雖然被催促加快處理,但絕沒有影響她的分析。個案最終被土地委員會全體人員反對,理由是申請人理據不足,也因為建別墅會破壞松山山體。
另一證人是文化局文化財產廳廳長張鵲橋。張稱林偉申請以阿婆井五號一幅細地換主教山別墅用地,工務局當時曾諮詢他的意見;雖然政府一直想收回阿婆井一帶的土地,以便更好地保護文物,但前提必須符合實際情況。文化局意見認為,主教山同屬文物保護區,如無其他地段置換才批准換主教山地段。張鵲橋透露是首次作相關類型的分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