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預算執行符合原則
二常會促統一會計標準
【本報消息】立法會全體大會昨通過二常會《二○○八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意見書。二常會指出,雖然報告顯示政府二○○八年預算執行,符合基本法規定的原則,但希望有關部門能加強溝通,尋求共識,在日後編製政府綜合收支賬目和審計署審核綜合收支賬目時,採用相同的會計標準。
二常會主席陳澤武引介《二○○八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意見書時指出,委員會細則審計時注意到,財政局編製的《二○○八年度預算執行報告》反映的綜合收入與開支,與審計署編製的審計報告的綜合收入與開支比較,差異甚大,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是因為兩部門在編製報告時,採用了不同的會計標準。同時沒有明確資料顯示,在提交《二○○九年度預算執行報告》及審計報告時,兩部門可以適當地統一有關會計標準。委員會特別指出,二○○八年特區的行政公營部門綜合預算執行中,錄得約三百一十八億澳門元結餘,至二○○八年財政年度,澳門特區庫房綜合賬,加上特區的儲備基金,金額已達九百○二億元,佔特區生產總值的百分之五十二。
委員會強調,《公共財政管理制度》修改後,六個特定自治機構無須按公共會計制度及《預算綱要法》規定的公共收支分類提交預算賬目,有助解決特殊財務活動的預算記賬問題,但可能在公共行政部門賬目綜合程序上,造成更多不連貫,希望有關部門加強溝通,尋求共識,在日後編製政府綜合收支賬目和審計署審核綜合收支賬目時,採用相同的會計標準。
二常會的《二○○八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細則審議意見書,獲全體大會表決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