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政府貸款非凡要還
【本報消息】新聞局訊: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主任張素梅,經徵詢民航局和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意見後,回覆議員陳偉智的書面質詢時表示,自三月廿五日,非凡航空取消飛往悉尼和墨爾本的航班及轉飛安排後,特區政府即密切監視事態發展及全力協助受影響的乘客,多次督促非凡航空必須履行社會責任,妥善安排受影響的乘客,其中包括向特區政府及時提交完整的乘客名單。非凡航空直到三月廿八日才開始陸續提交乘客名單,但資料並不齊全。
她重申,鑑於非凡航空不履行提供公共航空運輸服務的應有商業責任,為維護公衆利益和澳門旅遊城市的國際形象,特區政府決定要求澳門航空終止與非凡航空的分專營合約,並在終止分專營合約後,撤銷了非凡航空的空運經營人證明書。受此次事件影響的乘客追討退票款項事宜,由澳門消費者委員會繼續協助處理。
回覆中亦提及,旅遊危機處理辦公室一向絕對尊重新聞自由。在非凡航空事件中,從未干涉任何新聞媒體的報道,不存在任何妨礙新聞自由的意圖和行動。
民航局長陳穎雄回覆議員陳偉智的另一份質詢時指出,二○○八年,面對全球金融海嘯等因素,非凡航空因銀行信貸收緊而陷入困境,特區政府考慮到當時本澳及全球的經濟及信貸環境,以及詳細評估該公司對本澳的經濟、旅遊及對外交通等各方面的影響,並參考了歐美地區拯救企業的做法,認為以須償還的貸款支援非凡航空解決財務問題,度過危急困境,是符合澳門社會經濟利益的恰當做法,亦有利於本地航空事業的持續發展。
根據第8/2003號行政法規規定,工商業發展基金的職責,是對有助澳門特區經濟發展的項目給予財政支援。為此,特區政府透過該基金向非凡航空提供了合共2.12億元的貸款。事實上,特區政府從沒有向該公司給予無償資助。
他表示,為監督有關貸款運用情況,該公司須向特區政府提交報告,而為保障有關貸款的返還,該公司已提供保證人,以擔保款項的償還。若未能履行還款責任,工商業發展基金可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向該公司及其保證人追討。(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