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局:稅收法已晉立法程序
財局:稅收法已晉立法程序
【本報消息】財政局回覆議員質詢時表示,當局正修訂《房屋稅規章》及《機動車輛稅規章》,《稅收法典》法案已進入立法程序,將明確訂定稅收法的一般原則,以及納稅人和稅務當局在稅收程序各階段的權利與義務,並訂定稅務申訴方法。
財政局代局長江麗莉在回覆議員高天賜書面質詢時表示,特區成立後相繼修改了連串稅務法例,當中包括:修改了《印花稅規章》,廢止了物業轉移稅以及繼承及贈予稅,改為對動產及不動產的課徵。二○○二年,廢止了原法律規定的機動車輛稅,全面改革有關的課稅制度,防止發生由舊法引致的大量逃稅及漏稅事件。
二 ○○三年,當局修改了《職業稅規章》,擴大了職業稅的稅基,更新了《所得補充稅規章》,撇除了包含在工商業活動收益中的工作收益,順應民情。二○○五年修改了《所得補充稅規章》,簡化了可課稅收益級別及調低稅率,藉以增強中小企業的競爭力。去年修改了不動產移轉印花稅稅率,大大減輕居民的置業成本。
當局已開展電子申報,方便納稅人透過互聯網填寫稅務申報書。正在修訂的法例有《房屋稅規章》及《機動車輛稅規章》。
回覆指,《稅收法典》法案已進入立法程序,該法典除取代了一九五○年生效的《稅務執行法典》外,還明確訂定稅收法的一般原則,以及納稅人和稅務當局在稅收程序各階段的權利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