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賜關注央儲制
【本報消息】議員高天賜質詢當局,對於不被列入中央儲戶名單的六萬五千三百九十五人,政府會否考慮如現金分享機制方法解決,或設立特定機制,讓上述人士有機會證明長期與澳門有關係,糾正和符合申請條件。
高天賜在書面質詢中指,有居民指中央儲蓄制度規定受益人須於○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至少有一百八十三日身處澳門的設置毫無根據,對設定年滿二十二歲的澳門永久性居民,才可成為中央儲戶參與人提出質疑。
他質詢政府,要求解釋在沒有廣泛諮詢、亦沒有提出實際理據前,為何只設定二○○九年間至少有一百八十三日居澳限制。他指,根據《關於訂定內部規範的法律制度》規定,清楚訂明基本法和其他法律所規定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及其保障的法制制度,應由立法會通過法案,“為何在涉及人民權利、自由及保障上沒有在立法會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