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30婦女法制學員參觀檢察院
2010年07月27日
【本報訊】由法務局、婦聯總會合辦《婦女法制宣傳系列活動─參觀澳門檢察院》日前舉行,30多名婦女法制學員拜訪檢察院,受到檢察官劉因之、顧問鄭幸捷,律政廳廳長丁雅勤等負責人的熱情接待。主辦單位希望學員了解檢察院日常運作、職責權限,透過認識檢察院的工作,加深對現有保障婦女法律之認識。
活動期間,學員參觀了檢察院展覽室,室內展示了嚴重暴力案件中使用的武器、假幣、犯罪通訊工具以及檢察官使用過的卷宗等展品,讓學員們增廣見聞。其後,學員們觀看短片及就法律問題進行諮詢交流,法制學員了解到檢察院的成立過程、主要職責及日常運作。
檢察院是唯一具有檢察職能的司法機關,獨立行使法律賦予的權限,不受任何干涉。檢察院行使的主要權限是在法庭上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領導刑事偵查,確保刑事訴訟、監督法律實施,維護合法權益。
其後,檢察院負責人與學員們在婦女與法律的問題上作交流,主要圍繞侵害婦女權益、家庭暴力、婚姻、財產、遺產等民事訴訟的話題,學員們踴躍發問。
檢察院負責人一一解答,並建議若需要法律諮詢,歡迎到臨檢察院或來電詢問。
有學員表示,通過是次參觀活動,收穫良多,透過發問環節,清晰知道現時法律對婦女應有的保障;並能了解到檢察院的日常運作,更明白到遵守法紀的重要性。
婦女法制宣傳系列活動分為研習培訓、參觀交流及為法制宣傳推廣,將在未來數月繼續進行研習培訓,並參觀特區政府轄下的法務部門、與內地婦女組織進行普法維權交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