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香生促啟動央儲勞資供款立法
2010年07月29日
【本報訊】議員林香生向特區政府提交口頭質詢,促請政府開展有關中央公積金制度中勞資供款的法律草擬工作,並訂立明確的完成時間表。
林香生在質詢中表示,為了應對澳門人口老化,政府未雨綢繆構建雙層式社會保障。第一層的社會保障制度法律已交由立法會審議並預計於下月內通過,將保障對象覆蓋至全澳居民。但是,作為第二層的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至今只落實了政府向中央儲蓄制度注資的部分,有關僱主及僱員如何供款問題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至今毫無動靜;而當局亦未就落實有關工作提出任何承諾,令人憂慮立場有變。
諮詢中收集到何意見
對此,林香生認為當局自2007年推出《社會保障和養老保障體系重整諮詢方案》以來,有關推動中央公積金制度涉及僱主和僱員供款的部分進行了哪些工作,在諮詢過程中收集到的社會意見為何,當局具有哪一立場?
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去年在回覆議員質詢時指出:因應2008年發生了全球性金融海嘯和考慮到勞資雙方供款部分所涉及的問題比較複雜。因此,特區政府採取先易後難和逐步推進的原則和步驟,分階段建立中央公積金制度。日前,譚伯源表示本澳勞資供款經濟已回穩,重拾升軌,意味着現階段具備條件開展有關中央公積金制度的法律草擬工作,當局有否明確的開展日期及時間表,並應有完成的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