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 「少女與狗」蒸發暴露文化霸權
2010年07月31日
豎立在耶穌會紀念廣場16年的「少女與狗」雕像,日前在無聲無息的情況下「悄悄地」被拆去,只餘下中葡友好紀念物的另一部分「男與女」孤零零地站在另一旁,遊客坐在雕像旁抱着「狗兒」,以大三巴牌坊作背景來合照的景象已成追憶。
銅像拆除翌日,文化局局長吳衛鳴昨日現身解畫,指出該廣場是耶穌會紀念廣場,文化局早前與民政總署溝通,不久前文化局裝設世遺景點銅牌,認為莊嚴的世遺地方不宜擺放此雕像。且今年是與澳門淵源甚深的利瑪竇逝世400周年,故當局與耶穌會商討後,於大三巴區設立1座利瑪竇紀念像,他認為莊嚴的聖人附近出現「少女與狗」雕像,會影響「莊嚴」,所以「少女與狗」於此時不適宜擺放。
吳衛鳴透露,文化局目前大前提是「完成下一階段利瑪竇像的安放工作」,紀念利瑪竇逝世十分重要,至於「少女與狗」的擺放地點就要先靠邊站讓路。
同日,另一邊廂的民署管理委員會副主席羅永德有另一番說法,他表示為配合大三巴不斷增加的人流量,有意於大三巴增設座椅或空間,與文化局討論後,搬走「少女與狗」銅像。不過他說只是暫時搬走,未來將找適合地點放回銅像,至於「男與女」銅像得以保存就無任何特殊原因。
屬世遺景點元素
專家未指不莊嚴
把時間倒回5年前,世遺評審團專家在視察「澳門歷史城區」申報項目時,並沒有對放於大三巴牌坊腳下、耶穌會紀念廣場的「少女與狗」提出「不莊嚴」意見,而兩座紀念物雕塑從此成世遺景點耶穌會紀念廣場的組成元素,每天亦鮮見遊客對銅像發出「不壯嚴」的驚呼;此刻,文化局與民政總署在毫無諮詢的黑箱作業手段下拆走銅像,破壞了廣場面貌,是否會損害到世遺景點的元素,還是未知之數。
再說,中葡友好紀念物是市民的文化財產,擺放在公共地方近16年的藝術品,其去留豈能缺少市民的參與?當局在社會欠缺廣泛討論下無聲無息來一招斬而不奏,破壞公共空間存在的文化,活活為澳門特區上演一齣「文化霸權」。
然而,吳衛鳴在回應傳媒提問時,還多次強調「市民心中自有判斷,蓮花與男人是中葡友好紀念物,少女與狗則留予市民思考。」這種未經諮詢「擺市民上枱」的言辭背後,到底是市民判斷還是官員判斷?
本報記者 渡 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