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賜:公僕有渠道獲法援毋需立法
2010年07月31日
【本報訊】正在立法會一常會討論的公職人員司法援助法案備受社會爭議,立法議員高天賜指出:若公務員可利用公帑控告市民,將令市民不敢提出意見。另外,他認為需要法援的只有基層前線人員,除檢察院可協助解決涉及公罪及半公罪案件,民事起訴亦可通過其他方式協助解決,故毋需立法,他對整個法案有所保留。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昨首次召集公務員團體,討論公務員司法援助法案,出席會議的公職人員協會會長高天賜認為,政府是想借助公務員團體紓緩現時社會對有關法案的迴響。高天賜指出:法案若通過,公務員就可利用公帑向市民提出訴訟。
官用公帑告民條文理應撤銷
他回顧澳門回歸祖國10年來,只有4至5名基層公務人員被市民控訴,如衛生局的醫生被民事索償;但他指出:現時已有制度,即相關社團通過政府,支援涉訟公務員聘請律師解決問題。他重申;個案雖屬少數,但不等於不需要幫助。然而,事由政府管理制度或部門法制不完善而出現的問題,不應歸納為因為要利用公帑及到法院解決的問題。
他質疑:過往特首及司長受過何種威脅及誹謗,令他們需要動用公帑控訴或應付控訴?他指出:入行30年來,極少看到公務人員主動告人。故現在要考慮的是管理及支援制度是否有問題,否則倉卒立法,每個公務員都可拿公帑告人。而基於保障市民提出意見的權利,故他不贊成法案範圍擴大到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
他續稱:經他30年的了解,前線公務人員的確需要法援保障,但若涉及公罪或半公罪訴訟,可通過檢察院協助處理;即使涉及民事可通過政府部門設立的福利會基金等其他方式應付,故根本毋需為個別可以解決的個案立法,更遑論將範圍擴大到主要官員。
而高天賜昨早致電澳門電台時事節目時指出:法案目前令各界爭議的關鍵在於日後讓公務員變相獲公帑控告市民,而非原來理解為支援面對被提起訴訟的公務員,並相信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傳媒生態。他又質疑,建議設立獨立委員會的獨立性和公平性,並認為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要有政治胸襟,毋需透過法案加強對自身的保護,理應撤銷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