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樹榮:拆少女與狗像應交代
2010年08月01日
【本報訊】澳門歷史學會理事長陳樹榮表示,原則上只要符合世遺準則,當局拆卸豎立耶穌紀念廣場前的「少女與狗」並無不妥,但應在清拆前向公眾交代因由而非「靜悄悄地」拆除。
陳樹榮昨接受訪問時指出:回歸前,澳葡政府先後製造10個紀念物擺放在本澳各個地點,其中包括現時早前豎立在耶穌紀念廣場的「男與女」及已經拆卸的「少女與狗」。其中,「少女與狗」豎立在原址時,曾因少女動作惹起坊間爭議,甚至在立法會討論並要澳葡政府取消豎立,但一直並沒有清拆。
對於文化局以「少女與狗」的動作不雅而將之拆卸,他認為,少女的動作每個人理解都不一致,在中國人眼中可能認為少女的動作不雅,但在西方人眼中,可能認為銅像表現人和動物之間親密關係,是人和動物間的愛心表現,因此,不同文化對同一事物會有不同理解,更何況銅像已豎立十數年,市民已接受她存在,旅客亦喜歡與她合照。只要符合世遺準則,當局是有權拆卸,但應在清拆前向公眾交代因由,而非「靜悄悄地」拆除。
放利瑪竇像可增澳知名度
當局擬在大三巴前地放置利瑪竇像。他稱:利瑪竇1582年來澳,並在聖保祿書院學習中文,至目前為止,中國境內並沒有利瑪竇像,在大三巴放置利瑪竇像可增加澳門世遺知名度,兩年後,是最合適設立利瑪竇像的時機,因為屆時是利瑪竇來澳430周年,當局也有時間進行公開徵集利瑪竇像的設計方案。
至於放置地點,他坦言,牌坊前地不可擺放,最合適應該是在牌坊的教堂遺址內,但地點不夠亮麗;當局亦可以選擇在原「少女與狗」位置,總好過在該地點放置長凳,亦可方便旅客拍照留念,而已拆卸的「少女與狗」銅像可放置於藝園。